交院政字〔2022〕10号 | 关于交通学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修订的通知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发布交院政字〔2022〕10号,修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所有办公空间由学院统一管理分配;专职教师及实验人员、专职科研岗 A/B 类按职级配置,C 类不安排,研究生机位按需申请,机位不足时优先安排高年级研究生。退休或离职教职工须在三个月内退还空间,物理改造须书面申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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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文件
交院政字〔2022〕10 号
关于交通学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修订的通知
交通学院各单位:
交通学院所有办公空间(含楼层公共空间)均由学院统一管
理分配。随着人才引进速度加快,学院办公用房资源极度紧张。
为保证后期人才引进顺利进行,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交通学院
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对我院办公空间的分配在原《东南大学交
通学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暂行)》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修订,现
予以公布。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2022 年 8 月 8 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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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修订(暂行)
交通学院所有办公空间(含楼层公共空间)均由学院统一管理分配。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交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对我院办公空间按
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专职教师按照学校聘任的职级类别进行分配:院士人/3 间;教授、
(研究员)1 人/间;副教授(副研究员)2 人/间;讲师、全职博士后、进
修教师 3 人/间。如聘期内发生职级变化,办公空间进行相应调整。
二、实验人员、专职科研岗 A/B 类按聘任的职级同专职教师享受同等
的办公空间。专职科研岗 C 类不安排办公空间。
三、新进人员或由于职级变化需要进行办公空间相应调整的人员,由
所在系严格按学院办公空间分配原则,优先安排学院已分配到本系的办公
空间。如本系已无和职级相对应的办公空间,则由院办调剂安排和其他系
交叉共用和职级相对应的办公空间。
四、研究生机位按需申请,尽量安排在系所在楼层或靠近楼层。在机
位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高年级研究生。如因实际需要,则优先封闭本
楼层公共空间(楼宇中间的接待厅)作为研究生机房。
五、学院为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配套基本办公家具(含桌、椅、柜),
如需对空间进行物理改造、隔离,应提交书面申请,经讨论通过后方可实
施。
六、学院所有教职工在退休或离职后三个月内退还学院分配的办公空
间,由学院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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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原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交通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交通学院各单位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2022 年 8 月 8 日印发
来源:交通学院·院务公告 · t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