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开展2027年第一批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7年第一批东南大学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启动2027 年第一批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申报,设至善名校专项和普通短访两类。申请人须在11 月 30 日前联系国外院校导师取得邀请信、研究计划和外导简历等材料,通过“研究生国际交流系统”提交并完成导师审核。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南大学至善名校派出项目总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6〕140 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24〕58号).pdf
关于开展 2027 年第一批东南大学研究生
校派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至善名校派出项目总体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6〕140
号)(附件 1)、《东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4〕
58 号)(附件 2),经研究决定启动 2027 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申报遴
选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校派资助项目包含至善名校专项和普通短访两类,分别依照附件 1 和附件 2
开展工作。
校派资助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经费情况,采取“个
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CSC、至善名校专项和普通短访三者不可兼得,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享受
一次 CSC 或至善名校专项或普通短访资助联合培养。对于符合至善名校专项要求
的申请人,应优先申报至善名校专项,如无法入选,可再纳入普通短访进行遴选
(无需二次申报)。
二、资助内容与资助期限
资助内容为一次国际旅费及资助期生活费。生活费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
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 号)相关规定
执行,至善名校专项国际旅费按每人 1.8 万元包干制,普通短访一次往返机票经
济舱实报实销。
至善名校专项:联合培养博士生资助期限为 6–24 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资
助期限为 3–12 个月,具体时长以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最终按照实际留学
时长核算,不足最低留学时长要求的不予资助。派出期限超过 3 个月的,每季度
发放一次。
普通短访:资助期限为 3-6 个月,具体时长以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最
终按照实际留学时长核算,不足最低留学时长要求的不予资助。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
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3.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
生),理、工、医学科及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第二学期、
二年级、三年级和直博生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
派出前应完成应修学分、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博士生选题报告,进入博士论文研
究阶段。
4.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9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
生),理、工、医学科及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非定向优秀在读硕士研
究生,原则上派出时未进入毕业年级。
5.外语水平符合附件 3“外语水平证明”说明栏目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
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在读期间派出,完
成国外学业并回国办理结项手续后,方可向我校申请答辩、毕业、转段。
7.本项目暂不受理情形:已获得 CSC 资助资格(已回国/正在外/待派出);
已申请 CSC 尚未出录取结果;已获得至善名校专项和普通短访资助资格(已回国
/正在外/待派出)。
四、留学单位要求
至善名校专项:留学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高校、知名科研机构,其中高校原则
上为国际公认排名前 300 或在特定领域内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学校。本项目选派
国别共计 27 个,具体国别清单详见附件 1。至善名校专项优先资助联培博士,
优先资助敏感国家、敏感专业、新兴学科、前沿交叉学科方向,优先资助排名前
100 高校。
普通短访:原则上资助研究生前往国际排名 100 名以内或相关专业排名前
10 的大学。
国际排名参照当年度发布的 QS、软科、泰晤士以及 USNEWS 排名,满足学校
或专业排名之一即可。
留学单位不可以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五、选拔流程
通 过 “ 研 究 生 国 际 交 流 系 统 ” 申 报 及 审 批 : 信 息 服 务 门 户
https://i.seu.edu.cn/或研究生综合服务系统 https://yjs.seu.edu.cn/-研
究生国际交流应用-【V1】校派资助项目(含至善名校专项和普通短访)。
1、个人申请和导师审核:11 月 30 日前,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导师获
取邀请信、研究计划、外导简历等材料,在“研究生国际交流系统”线上申请并
上传相关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见附件 3),并请导师在“研究生国际交流
系统”完成审核。
2、院系审核:12 月 7 日前,院系根据“研究生国际交流系统”申报数据及
相关附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
可行性,留学是否敏感国家、敏感专业、前沿交叉学科方向,政治思想、道德品
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考察,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校派资
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 4),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附
件 4 的 EXCEL 版本和签字盖章 PDF 扫描件、公示照片。研究生秘书根据院系审
核结果在“研究生国际交流系统”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报送数据。
3、学校审核/评审:12 月 31 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
确定资助名单,在“研究生国际交流系统”中录入结果,出具资助证明。
六、派出及管理
1、获资助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须在 2027 年 8 月 31 日前派
出,未按期派出者,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
签署《东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公派出国协议》并向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办理
派出手续,抵达留学所在国后按照规定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确认资助起算时间。
3、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
强学生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校国际〔2026〕6 号)、《东南大学至善名校
派出项目总体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6〕140 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国际
学术交流基金实施办法》(校发〔2024〕58 号)和《东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公
派出国协议》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留学计划,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和东南大学
的指导和管理。
4、留学人员应根据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所在大学或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关
的强制保险项目。同时,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决定参加医疗或人身安全等其他保
险项目,相关保险费用由受资助者个人负担。奖学金中已包含购买国外医疗、意
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因未购买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自理,学校不负责留学人员
在国外期间的医疗费用以及发生意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5、在国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须与学院和导师保持联系,并作学习、研究
进展情况的阶段性汇报。
6、录取后,原则上不予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如有特殊
情况,请咨询研究生院。
7、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回国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东南大学到校手
续,向研究生院提交短期联合培养总结及相关材料,办理奖学金核算、报销等手
续。
联系人:
黎洁昕,电话:025-52090207,邮箱:ljxseu@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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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东南大学至善名校派出项目总体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6〕140 号)
附件 2:东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办法(校发〔2024〕58 号)
附件 3:东南大学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 4:东南大学研究生校派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来源:研究生院·培养工作 · seugs.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