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发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东大统计〔2025〕7 号适用于学院教师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类项目学校间接费用为9.8%,技术开发/委托开发类须在3 年内结题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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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
东大统计〔2025〕7 号
院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统计与数据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规范横向
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激励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技术开发、咨询和
服务项目,依据《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发
〔2019〕121 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师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
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
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委托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数
据开发合作项目、统计建模与算法服务等。
第二章 项目立项与预算管理
第三条 横向项目在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向相关部门
提交完整的项目合同文本及详细的项目预算方案。在项目执行过
程中,若合作方已制定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和财务要求,则项目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作方的相关规定执行,但需确保
学院间接费用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若
项目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财务管理条款,则项目预算的执行
应严格依据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学
院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执行。
第四条 经费预算结构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
用涵盖软硬件采购、数据采集、算法建模、测试费用、差旅、会
议、劳务、在职教师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主要用于学校及学院
的管理与运营支出。
第三章 经费分配与使用
第五条 按照东南大学规定,学院对横向项目的经费分配如
下:
(一)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类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经费分配
学校间接费用 9.8%
学院行政办公经费 1.1%(原则上)
学院主任基金 1.1%(原则上)
小计
项目绩效支
约 12%
出 不超过 30%
(二)技术转让或许可类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经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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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5%
学校间接费用 10%
学院行政经费 2.5%
学院主任基金 2.5%
小计 20%
项目负责人可提取现金奖励 80%(按国发〔2018〕25 号执行)
第六条 院系间接费用(包括主任基金与行政经费)将统筹
用于多个方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工作,主要包括为院内青年
教师提供科研启动资金支持,组织各类学术会议、专业工作坊等
学术交流活动,为引进的高水平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配套资金,
以及建设和完善科研软硬件公共平台等基础设施,通过这些举措
全面提升学院的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力。
第四章 经费执行与监督
第七条 横向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方案执行。如项
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正式的
预算调整申请表,其中科研绩效与业务活动经费只能进行调减而
不得增加,所有预算调整事项须经合作方书面确认并由学院财务
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及学校相关管
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禁出现以下违规行为:虚构劳务关系、套
取项目资金,编造虚假合同、冒领科研绩效,非法向外拨付项目
资金、虚报测试费用开支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操作,确保项目
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 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
第九条 项目完结后,需于以下期限内完成结题与结账:技
术开发/委托开发类:3 年内;技术咨询/服务类:合同结束 1 年内;
技术转让类:到账时即可办理结题。
第十条 项目结题前,负责人需清理所有暂付款项。未清的
必须报销或归还。
第十一条 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参照《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
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22〕159 号)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科研办公室、财务
秘书协同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学校新出台相关政
策,则依据新政及时修订。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 年 9 月 1 日
来源: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科研通知 · stat.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