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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科研通知·· 2025-09-03AI 评分32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AI 导读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发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东大统计〔2025〕7 号适用于学院教师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类项目学校间接费用为9.8%,技术开发/委托开发类须在3 年内结题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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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

东大统计〔2025〕7 号

院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统计与数据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规范横向

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激励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技术开发、咨询和

服务项目,依据《东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发

〔2019〕121 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师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

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

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委托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数

据开发合作项目、统计建模与算法服务等。

第二章 项目立项与预算管理

第三条 横向项目在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向相关部门

提交完整的项目合同文本及详细的项目预算方案。在项目执行过

程中,若合作方已制定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和财务要求,则项目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作方的相关规定执行,但需确保

学院间接费用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若

项目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财务管理条款,则项目预算的执行

应严格依据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学

院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执行。

第四条 经费预算结构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

用涵盖软硬件采购、数据采集、算法建模、测试费用、差旅、会

议、劳务、在职教师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主要用于学校及学院

的管理与运营支出。

第三章 经费分配与使用

第五条 按照东南大学规定,学院对横向项目的经费分配如

下:

(一)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类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经费分配

学校间接费用 9.8%

学院行政办公经费 1.1%(原则上)

学院主任基金 1.1%(原则上)

小计

项目绩效支

约 12%

出 不超过 30%

(二)技术转让或许可类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经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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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5%

学校间接费用 10%

学院行政经费 2.5%

学院主任基金 2.5%

小计 20%

项目负责人可提取现金奖励 80%(按国发〔2018〕25 号执行)

第六条 院系间接费用(包括主任基金与行政经费)将统筹

用于多个方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工作,主要包括为院内青年

教师提供科研启动资金支持,组织各类学术会议、专业工作坊等

学术交流活动,为引进的高水平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配套资金,

以及建设和完善科研软硬件公共平台等基础设施,通过这些举措

全面提升学院的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力。

第四章 经费执行与监督

第七条 横向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方案执行。如项

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正式的

预算调整申请表,其中科研绩效与业务活动经费只能进行调减而

不得增加,所有预算调整事项须经合作方书面确认并由学院财务

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及学校相关管

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禁出现以下违规行为:虚构劳务关系、套

取项目资金,编造虚假合同、冒领科研绩效,非法向外拨付项目

资金、虚报测试费用开支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操作,确保项目

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 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

第九条 项目完结后,需于以下期限内完成结题与结账:技

术开发/委托开发类:3 年内;技术咨询/服务类:合同结束 1 年内;

技术转让类:到账时即可办理结题。

第十条 项目结题前,负责人需清理所有暂付款项。未清的

必须报销或归还。

第十一条 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参照《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

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22〕159 号)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科研办公室、财务

秘书协同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学校新出台相关政

策,则依据新政及时修订。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 年 9 月 1 日

来源: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科研通知 · stat.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