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发布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稿)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稿)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发布《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稿)》,文件编号为东大艺政字〔2025〕11号。硕士生、博士生分别在入学第三学期、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开题未通过者须分别在2个月、3个月内重做。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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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艺政字〔2025〕11号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
(修订稿)
1、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在导师的指导
下潜心学习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勇于
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在
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中传承“至善尽美”学院学风,恪守学
为了切实保障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完善学术评价
机制,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促进学院研究生
教育内涵式发展,经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
议审定,特制订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
办法,望各位导师与研究生遵照执行。
术道德和规范,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2、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研究生导师应在研
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
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
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研究生导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研究生
创新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意
见;
3、学院将严格管理录取审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 论
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发挥督促
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
方式:
(1)艺术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指导小组全面参与学院硕
士生、博士生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5名成员(按招
生学科)成立录取审核小组(其中博士生录取审核小组由5名
及以上博导、教授组成)。将对学院年度录取原则、录取方
式、对拟录取研究生素质考核与业务考核、出卷、阅卷、面
试、培养方案制定等程序进程,全程参与,进行把关与监督;
(2)艺术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
士生(入学第三学期)、博士生(入学第四学期)开题报告
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5-7名校内外专家(按招生学科)成立
开题报告审核小组(其中博士生开题报告审核小组由5名以
上博导、教授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质量评定决议采取
表决方式,经开题报告审核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方得通过。为了保证开题报告的质量,同一年级硕士生、博
士生开题报告的一次通过率一般控制在90%左右。开题报告
未通过的硕士生(2个月内)、博士生(3个月内),重做开
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
法》、《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无故不
参加开题报告工作按未通过处理;
(3)艺术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
士生(入学第三学期)、博士生(入学第四学期)中期考核
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3-5名成员(按招生学科)成立考核小
组(其中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由3名以上博导、教授组成,其
中一人为组长),对本院的硕士生、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
其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按《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
法》、《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退学处
理,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按退学处理;
4、导师审查论文、定稿:导师拥有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
量把关的权利和义务。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前三个月应完成学位论文首稿和详细摘要,并填写《东南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导师认为研究生论文达到学校
学位论文质量要求时,可同意研究生论文定稿,由导师提出
报告说明博士论文题目、水平、学位课程学习情况,答辩时
间安排等。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5、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学院将对申请送审全部学位论
文进行检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发给
导师,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导师将电子稿压缩打包后会同
报告说明发至研究生秘书邮箱(邮件名:姓名+学号+题目),
由学院统一进行检测。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略去“原
创性声明”、“参考文献”、“致谢”部分。学院学位论文
“查重”结果反馈,硕士学位论文不得超过15%,“15%-30%”
的硕士学位论文修改之后可申请再次查重,再次检测通过的
硕士学位论文也可被认定为“查重”通过;博士学位论文不
得超过10%,“10%-20%”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之后可申请再
次查重,再次检测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也可被认定为“查重”
通过;
6、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检测通过后,由导师按照学科、
专业自行邀请指导小组成员组队(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
需硕导3名以上;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委员应是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校外专
家不少于1人,指导教师不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并将预答辩
委员会组成报备分委会秘书后提请分委会审核通过,由学院
提供场地,研究生秘书网上公示。
预答辩相关规则参照学校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7、学位论文学院评审:
(1)预答辩通过后,硕士生采用全部盲审方式,如被抽
中校盲审,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平台送审2本;如未被抽中校
盲审,由艺术学院在凡科平台送审2本。
(2)预答辩通过后,博士生应该进行学院盲审,由艺术
学院在凡科平台送审2本。如导师同意跳过学院盲审,直接参
加学校盲审,需出具同意证明。
凡科平台送审规则参照学校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
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的通知。
8、学位论文学校盲审:研究生根据校外专家盲审评阅意
见,3票合格的研究生,进行1周以上修改,由导师审定,并
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其余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均参照学校关于
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的通知。
9、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由导师邀请3-5名指导小组组员
参与答辩委员会(其中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博导、
教授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对通
过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正式答辩,并由答辩委员会做出学位
论文是否通过答辩的决议。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学位
论文答辩、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
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送分委会。答辩委员会对未通
过的论文,应就是否在一年内加以修改,并重新进行答辩作
出明确的决议,且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经答辩委
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送分委会。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
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
答辩。
10、博士生答辩后必须在两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进
行学位讨论,过期不再同意讨论学位。
11、学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
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研究生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
院系年终考核;
12、提交论文存档:通过答辩和院学位委员会表决的学
位论文,由研究生按照规定时间将论文电子档(导师签字)
上传至档案馆进行审核。同时打印三本定稿论文,经导师签
字后交给研究生秘书;
13、获得学位:在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至
学院以后,学院将组织毕业生统一进行学位授予与毕业典礼。
艺术学院
2025年4月16日
抄送:各系、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4月16日
来源:艺术学院·人才培养 · arts.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