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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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东 南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校党组„2019‟7 号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
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委、办,工会、团委:
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
下简称《条例》)。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
贯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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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
感,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
贯彻的热潮。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带头学
深学透、弄懂弄通、落细做实,并对下属党支部和党员学习宣传
贯彻《条例》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特
别是支部书记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条例》,做到
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贯
彻,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大力开展“样板支部”和“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
推动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可以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前的集中学习一并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的情况,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
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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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 年 1 月 14 日
抄送: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
务单位
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 年 1 月 15 日 印发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党务公告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