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修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细则
【博士培养】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细则
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修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细则,自202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采取PPT汇报和专家质询的口试方式,参加者须修完全部培养课程且成绩及格,通过后方可开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细则
(修订)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办法(暂行)》(校研
生[2024]6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特点与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目的
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考查博士研究生在
本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上是否基本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
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
题的学术素养并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而组织开展的综合性考核
环节。
二、考试对象
凡我院博士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硕士起点的博士研
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科综合考试;本科起点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完
成学科综合考试。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修完全部培养课
程并且成绩及格,未修完全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行学科综合
考试。学科综合考试通过后方可开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三、考试组织
(一)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组
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组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内 5 名专家(其中博
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 3 人)组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组应包
含一名正高级行业专家。另设一位秘书负责做好考试相关记录工作。原
则上导师不在所指导学生的考试工作组担任专家。
(二)考试内容
学科综合考试的内容应包括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
识、相关学科知识、学科前沿知识,也应包括虽未明确指定、但作为博
士研究生应该具备的知识,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安排
学科综合考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进行 PPT 汇报,专家针
对汇报内容质询。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介绍、课程学习、
科研进展与主要工作、取得成果或荣誉、未来规划等。
四、考试成绩评定
每次学科综合考试原则上设置不少于 10%的不合格率;学科综合考
试成绩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经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
员会同意可申请参加下一次学科综合考试作为补考,补考不设置不通过
率,最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两次考核间隔不得超过 12 个月。
补考仍不合格者,一般予以退学;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硕
士生培养,由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
究生院批准,并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考试
者,按不合格处理。
五、考试保密要求和档案管理
学科综合考试的组织过程应遵守保密原则。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
不得对外泄露考试相关情况;考试过程及结果由秘书做好完整详实记录;
考试结束后,考试全部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归档留存。
六、其他
本办法经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
研究生院批准,自 2024 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集成电路学院负责解释。
来源: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培养 · i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