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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通知公告·· 29 天前AI 评分22

东南大学审计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孙正明、佘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公示

关于对孙正明、佘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公示

AI 导读

东南大学审计处决定自2026年9月24日起,分别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孙正明、院长佘伟开展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分别为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如有情况需反映,可联系审计处,电话025-52090297,电子邮件sjc@pub.seu.edu.cn。

正文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和《关于印发〔东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6年9月24日开始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孙正明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对院长佘伟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52090297

 电子邮件:sjc@pub.seu.edu.cn

 办公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17室

        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微波楼406室

  特此公示!

东南大学审计处

2026年9月24日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通知公告 · smse.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