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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新闻公告·· 2026-09-01AI 评分55

物理学院发布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物理学院导师招收2027年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AI 导读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发布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明确招生资格条件、跨学科招生要求及负面清单。符合招生年龄要求和细则规定的导师须于9月13日前登录信息门户或“数智东南”APP提出申请,跨学院招生专业需提前申请。《学院细则》审核通过后于9月6日前公示,10月11日前由研究生院完成复核;未通过者如申诉,须于10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

正文

物理学院导师招收 2027 级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及

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 2027 级研究生资格审核工

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我院学科特点及水平、发展目标

及需求、研究生培养质量、教师学术水平及科研需求、师德

师风及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等情况,制定本院研究生导师招生

资格审核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

一、审核范围

1.受聘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及以上的正高博导、上一年

度年终考核合格,招生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6 周岁

但不满 61 周岁、且拟申请招收 2027 级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以及招生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7 周岁但不满 62 周岁

且拟申请招收 2027 级硕士研究生或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

生的导师;此种情况需在申请年审时指定一名招生当年 12

月 31 日年龄不满 54 周岁的导师作为副导师;

2.受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正高博导、上一年度年终考

核合格,招生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6 周岁但不满 59

周岁、且拟申请招收 2027 级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以及招生

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7 周岁但不满 60 周岁且拟申请

招收 2027 级硕士研究生或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此种情况需在申请年审时指定一名招生当年 12 月 31 日年龄

不满 54 周岁的导师作为副导师;

3.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正高博导、上一年度年终考核

合格,招生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6 周岁但不满 59 周

岁、且拟申请招收 2027 级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以及招生年

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超过 57 周岁但不满 60 周岁且拟申请招

收 2027 级硕士研究生或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此种情况需在申请年审时指定一名招生当年 12 月 31 日年龄

不满 54 周岁的导师作为副导师;

4.上述情况以外、上一年度年终考核合格,招生年度当

年 1 月 1 日年龄不满 56 周岁且拟申请招收 2027 级博士研究

生的导师,以及招生年度当年 1 月 1 日年龄不满 57 周岁且

拟申请招收 2027 级硕士研究生或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的导师;

5.以上审核范围包括专职导师(人事关系在东南大学)

和兼职导师(人事关系不在东南大学)。

6.两院院士、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会委员、国务

院参事、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等以及引进人才在合同聘期

内等情况,超过上述招生年龄限制的,须于 2027 年 9 月 1

日前填写《超年龄限制特殊类导师名单》,并提交申请报告。

导师申请招生,则应承诺无论是否退休,均指导学生至

完成学业。

二、基本原则

1.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动态审核制,学院是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责任主体。

2.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在考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落实情况及育人成效基础上,侧重考察导师在拟招层次类型

研究生培养周期内是否具备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基础和条

件,将导师的培养质量与招生指标分配挂钩。

3. 符合学校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细则》规定的研究

生导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收研究生的申请。学院依据

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细则》组织审核, 并将审核通过的

导师信息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复核通过的导师

方可列入研究生招生目录。

4.学院将严格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执行情况

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导师,具备竞争性使用学院基

础指标的条件。

三、审核内容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导师应在研究生培养周期内具有适合拟招层次

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研究生开展相关研

究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

法》(修订)向研究生按时足额发放助研津贴;招收的直博

生入选“至善优选”直博计划的,应按“至善优选”直博计

划要求发放助研津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的,应按科研经费

博士管理要求发放奖助学金(含导师助研津贴)。

2. 导师主持的项目、可支配经费数和取得学术成果(论

文、专利、获奖等)等要求:

(1)物理学学术学位

硕士生导师

①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目前正在主持或以骨干身份参

与一项适合指导硕士生的课题。

②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 5

万,且能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足额发放助

研津贴。

③学术成果要求:上一年度年终考核(或本年截至当时)

达到物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C 档及以上;或其它突

出研究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博士生导师

①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一项

重点科研项目(参见博导遴选办法附录项目清单)或单项五

十万人民币以上的横向项目。

②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 10

万,且能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足额发放助

研津贴。

③学术成果要求:上一年年终考核(或本年截至当时)达

到物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B 档及以上;或其它突出

研究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2)学科教学(物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硕士生导师

①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目前正在主持或以骨干身份参

与一项适合指导物理学科教学教育硕士生的教研、教改、科

研项目或课题。

②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目前项目可用余额能按学校规

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③学术成果要求:前一年学院考核(或本年截至当时)达

到物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C 档及以上;或其它突出

科研或教研成果(由学院学术或教学委员会认定并报研究生

院批准)。

注 1:项目按照计划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未结题(延

期结题不算,无明确结题时间的项目不算,校内项目不算);

注 2:物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要求,其中教研

相关考核要求只适用于学科教学(物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导师。

类型 近三年科研教研(2024-2026)

A 满足项目经费要求任何一条:

1)考核当年主持国自然面上项目(或其它年均经费达

20 万元(含)的国家级项目)

2)主持的项目年均经费达 50 万元(含)

3)考核当年累计到账经费达 100 万元(含)

并满足成果要求:近三年发表成果业绩点 15

B 类型 1:满足项目经费要求任何一条

1)考核当年主持国自然面上项目

2)主持的项目年均经费达 20 万元(含)

3)考核当年累计到账经费达到 50 万元(含)

并满足成果要求:近三年发表成果业绩点 7(教授)、

5(副教授)、3(讲师)

类型 2:满足近三年发表成果业绩点 9(教授)、7(副

教授)、5(讲师)

C 满足任一条

1)考核当年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

2)主持的项目年均经费达 10 万元(含)

3)考核当年累计到账经费达到 25 万元(含)

4)近三年发表成果业绩点 4(教授)、3(副教授)、

2(讲师)

期刊分类以《物理学院关于学术期刊的界定办法》与《物

理学院关于教研期刊的界定办法》为准。顶尖期刊业绩点

18,顶级期刊业绩点 9,一流重点期刊业绩点 3,一流面上

业绩点 2,一般期刊业绩点 1;SCI/SSCI/CSSCI 收录的教

研论文业绩点 6,一流教改期刊业绩点 2;授权发明专利业

绩点 1,实验仪器开发相关专利业绩点 1(需教学委员会认

定)。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业绩点 10、省级规划教材 5,校

级规划教材 2。省、校授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教学竞

赛三等奖及以上对应业绩点 3。

本人须为论文的第 1 作者或通讯作者(多个作者不重

复计算,但可分配单篇分值),论文第 1 单位须为本学院

(新教师在进本院前的论文不作此要求)。按照姓氏笔画排

名的论文参照《高能实验论文及按照作者姓氏排名论文学院

考核补充办法》进行折算。

导师名下经费不足时,但如果作为团队重要成员参与科

研项目且可支配经费数量满足相应学位层次要求的,可由项

目负责人作为副导师,担保承担经费。

对于学校 2019 年后(含)新引进人才,经认定导师资

格后的三年内,在年审基本条件中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和学

术成果要求保持不变,对在研项目和课题不做要求。对于在

本次年审工作结束后本学年内学校新引进人才,经认定导师

资格后,原则上同意其按照新导师招收研究生。

3. 符合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审核条件的导师,可以跨

两个一级学科(包括跨学院)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符合招

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条件的导师,可以跨两个学科类别

(包括跨学院)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只具备招收 1 名博

士生资格的导师,同一年不得跨学院或跨学科招收博士生。

学院将严格审核跨入导师名下已招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对于上一学年出现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不通过的导师不予

跨招。

4.原则上导师每年应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

研究生,不能保证的导师,一般不能单独招生,只能作为副

导师共同指导,并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5.校外兼职导师申请招生,在满足学院制定的招生资格

审核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须与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研究生指导

经验的校内专职导师组成团队申请联合招生与指导,并为所

招收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

行全面指导责任。原则上,只有国家急需、我校重点发展且

师资相对缺乏的学科方向的校外兼职导师或对我校学科发

展意义贡献重大的专家,经学校认定后方可列入招生目录,

其他校外导师一般只能作为副导师与校内合作导师共同指

导,并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加以说明。其中,符合学

院在研项目和经费要求的校外兼职博导,一般每年可最多招

收 1 名博士生。

校外兼职导师招生,如无法指导研究生至完成学业,校

内合作导师应接续完成相关培养工作,特殊情况下学院应做

好协调安排。

根据上述原则,对于未达到基本条件的导师,暂停其

2027 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负面清单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取消其 2027 年度研

究生招生资格。

1.依据《东南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最近一次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基本合

格,取消下年度招生资格;考核不合格或第二次出现基本合

格,从第二年起 3 年内取消招生资格。

2.有违规违纪处分且在处分文件中明确取消招生资格。

3.导师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

果中认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文件

执行(《东南大学对国家、省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

问题论文”暂行处理办法》(校发【2022】125 号))。

4.最近一个学年度未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

暂行办法(修订)》向研究生按时足额发放助研津贴,或未

按“至善优选”直博计划要求发放助研津贴;招收科研经费

博士未按科研经费博士奖助学金及津贴发放要求执行且不

及时整改。

5.上一年度年终考核进入不合格名单。

6.最近一个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周期内出现研究生重大

人身事故且导师负有一定责任。

7.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学院将重点考察,确

属导师教学科研工作不到位或研究生培养工作不到位的,将

调减其相应层次研究生 2027 年招生指标,或暂停其招收 2027

级相应层次研究生。

1.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避免导师因为招收过多研

究生无暇指导,出现下列情况将对导师进行招生指标扣减直

至停招。如导师招生指标不足扣减、已退休或离职,且超学

制毕业学生有副导师的,相应指标扣减及停招等后果由副导

师承担。

博士生:如无正当理由延期毕业的,截止招生所在学期

(秋招:9 月 1 日;春招:3 月 1 日):超过学制达 3 人*学期,

扣减当年 1 名博士招生指标;超过学制达 4 人*学期,扣减

当年 2 名博士招生指标;超过学制达 5 人*学期及以上的,

取消当年博士招生资格。

硕士生:如无正当理由,在正常学制应毕业年度最后一

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未能通过学位评定的:出现 1

人扣减 1 名博士指标(非博导扣硕士指标);出现 2 人扣减

1 名博士指标,取消当年硕士招生资格;出现 3 人及以上,

取消当年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

2.原则上,至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开始,导师名下在读研

究生数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调减或暂停 2027 年同层次

同类型招生:

调减招生指标的情况:

(1)全日制博士总数达到 15 个(不含国家招生专项、

为新引进人才代招、因特殊原因接收其他导师研究生转入);

(2)全日制硕士总数达到 15 个(不含国家招生专项、

异地校区、因特殊原因接收其他导师研究生转入);

暂停招生的情况:

(1)全日制博士总数达到 18 个(不含国家招生专项、

为新引进人才代招、因特殊原因接收其他导师研究生转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达到 18 个(不含国家招

生专项、异地校区、因特殊原因接收其他导师研究生转入)。

3.在最近一个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周期内,指导的研究生

学位论文盲审出现第 3 次抽盲,或指导的 3 名及以上研究生

学位论文盲审出现第 2 次盲审的,每出现 1 人,扣减 2027

年 1 名相应层次招生指标。

4.除因支持新引进人才招生政策或因导师身体原因等

导致更换导师的情况外,近 3 年内累计出现 3 名及以上学生

(包括硕士和博士)因导学矛盾申请更换导师,停止 2027 年

研究生招生资格;或近 5 年内有 3 名(含)以上学生出现导

学矛盾且有据可查,停止 2027 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5.上一年度考核(或本年截至当时)仅满足物理学院专

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C 档要求的,暂停 2027 年博士招生资

格。

上一年度考核(或本年截至当时)仅满足物理学院专业

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D 档要求或考核属于基本合格与不合格

的,暂停 2027 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关于负面清单涉及情况的处理,如有相关文件,按文件

规定执行;如无文件,则按上述原则处理。

四、工作程序

9 月 6 日前,《学院细则》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

公示。

9 月 13 日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细则》规定的

导师,登录信息门户或“数智东南”APP 中“研究生导师招

生资格”模块提出招收 2027 级研究生的申请。无故不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27 年度研

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如需增加跨学院招生专业,须在确认招

生专业前,通过“研究生导师系统”模块提出申请,经审核

通过后再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模块中提

交招生资格。

9 月 24 日前,学院审核导师申请信息,将审核通过的导

师名单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同时通知导师在系统中

查看学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提供书

面材料给学院复议。

10 月 11 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进行复

核。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于 10 月 15 日前提供书

面材料给研究生院复议。

东南大学物理学院

2027 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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