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印发《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实施办法》,文号为东大工会〔2026〕1号。标准为节日慰问每人每年2200元、生日慰问每人每年400元。五类在岗在职教职工适用本办法,包括全民事业编制人员、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集体编制人员、全职博士后及定岗定编范围内的劳务派遣人员;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东 南 大 学 工 会 委 员 会 文 件
东大工会〔2026〕1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现将《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⒈东南大学生日慰问蛋糕券发放签收单
⒉东南大学节日慰问计划单
⒊东南大学节日慰问提货凭证发放签收单
—2—
(此页无正文)
东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 年 1 月 4 日
(主动公开)
—3—
东南大学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办法》(总工办发〔2017〕32 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关
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促进职工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
知》(苏工发〔2025〕8 号)文件精神,校工会会同人事处、财务
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东南大学 2025 年第 26 次校长办公会决
议,经工会福利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
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工发〔2018〕
13 号)文件要求,校工会以人事处提供的五类在岗在职教职工实
际人数为基数,科学测算下一年度经费需求额度。学校结合年度
预算批复金额,分次向校工会财务账户拨付经费。
二、慰问标准及方式
节日慰问标准为每人每年 2200 元,生日慰问标准为每人每
年 400 元。
节日慰问一般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
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须以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
俗的用品及职工群众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为主。发放方式可采用
实物派送或指定地点限时领取提货凭证的形式,严禁发放现金、
购物卡、代金券等。
—4—
生日慰问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
糕券。
三、慰问对象
学校预算列支的慰问经费,适用对象为以下五类在岗在职教
职工:
1.全民事业编制人员(含产业、后勤及内退人员);
2.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
3.集体编制人员;
4.全职博士后;
5.定岗定编范围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四、管理职责与实施流程
1.教职工生日慰问经费纳入校工会福利费管理范畴。每年年
底,校工会根据人事处提供的五类在岗在职教职工名册,按每人
400 元标准,通过统一采购确定生日蛋糕供货厂家或代理商,定
制并采购蛋糕提货券,再统一分发至各部门工会。各部门工会负
责具体组织发放与签收工作,《生日慰问蛋糕券发放签收单》(附
件 1)的原件及电子版由各部门工会妥善存档备查。
2. 工会节日慰问经费开支,原则上由校工会依据人事处核定
的在岗在职教职工人员清单,按对应标准统筹执行。校工会牵头
组织校福利委员会专题研讨,以人均 2200 元为标准,研究制定《东
南大学节日慰问计划单》(附件 2)。
3.节日慰问品采购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尊重教
—5—
职工意愿,由学校采购中心提供业务指导,通过磋商方式择优确
定供应商。磋商操作流程:
(1)各部门工会在充分征集本部门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
荐符合实际需求的供应商,校福利委员会通过专题研讨,确定进
入磋商环节的供应商名单。
(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原则上不超过 5 家,最终择优确定
的供应商不超过 3 家,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供应商须提供
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实物提货凭证。
(3)服务期内,若供应商出现损害教职工利益、存在重大违
法行为或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刻
取消其节日慰问供应商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东南大学节日慰
问采购活动,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组建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 5 人及以上单
数。评选委员需严格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确保与参选供应商
无任何利害关系。
(5)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开展评分工作。
(6)依据评选委员会的最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节日慰问采
购供应商。
(7)校工会门户网站及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向入选
供应商发放确认通知书。
(8)妥善留存节日慰问项目磋商的全过程相关记录,规范填
—6—
写项目各类表格,并强化对中选供应商的履约管理。
4.各部门工会需对照年度节日慰问计划,分别在元旦、春节,
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前,统计本单位教职工对供应
商提货凭证的选择意向,并将统计结果报送校工会。校工会完成
汇总后,统一组织提货凭证采购工作,并分发至各部门工会。各
部门工会负责组织发放与签收工作,《东南大学节日慰问提货凭证
发放签收单》(附件 3)的原件及电子版,由各部门工会归档留存
备查。
5.工会签订的购销合同一式三份,签订流程如下:先由供货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经济合同
专用章;再由校工会主席在购买方委托代理人栏签字,同时加盖
校工会公章。合同签章完成后,一份由校工会留存备案,一份作
为财务报销凭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提交财务,一份交由供应商保
存。购销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所有款项支出均需提供合法规范的发票,财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
统一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6.校福利委员会应与学校审计、监察、法制办等有关职能部
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慰问工作全流程
的过程管控与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须恪守廉洁自律准则,坚
持秉公办事,严禁与供应商开展非工作性质的往来接触。
五、附则
1. 学校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及二级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其自
—7—
聘人员的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
费由各单位自行统筹解决。
2.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南大学
工会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管理办法(暂行)》(东大工会〔2022〕
10 号)同时废止。
—8—
附件 1
东南大学生日慰问蛋糕券发放签收单
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一卡通号 选择供应商 签 字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经办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部门工会盖章: 基层党委盖章:
—9—
附件 2
东南大学节日慰问计划单
年度慰问额度: 元/人
( )年度节日慰问
节日名称 慰问金额(元/人) 备注
元旦、春节
劳动节、端午节
国庆节、中秋节
福利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校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
—10—
附件 3
东南大学节日慰问提货凭证发放签收单
节日名称: 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一卡通号 选择供应商 签 字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经办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部门工会盖章: 基层党委盖章
—11—
(此页无正文)
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团委
东南大学工会 2026 年 1 月 4 日印发
来源:工会·通知公告 · ddgh.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