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印发院发〔2025〕3号《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公章仅限校内使用,寒、暑假及节假日原则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非值班时间紧急用印须电话签批,并在7个工作日内补全纸质审批。电子印章仅限经学校审批并完成技术对接的校内系统使用,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 -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院发〔2025〕3 号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规范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印章管理,保障学院日
常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东南大
学印章管理规定》(校发〔2022〕199 号)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
际需求,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原则
1. 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实体公章、电子印章,以及经学校批准刻制的专用印章(如财务专
用章等)。各类印章须在学校备案,明确唯一标识编码。
2.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
严格、安全、准确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办理程序,不得超出
相关业务范围使用。
3. 各类印章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存放必须安全可靠,不得
带离办公地点。如印章遗失,必须立即上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
室。
4.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主要负责人作为印章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对印章使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印章所在办公室主任
则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监督。学院严
格规定,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使用范围和程序要求,任
何不符合用印规章制度的情况均不得予以用印,以维护印章使用的
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确需负责人签批的用印事项,在紧急特殊情
况下,为保障工作的时效性与连续性,审批人可通过电话、微信、
短信、邮件等即时通讯方式,临时授权管印人先行用印。但在此过
程中,管印人必须严格在用印登记本上详细、准确地记录用印时间、
发往单位、内容提要及经办人等关键信息,确保用印行为可追溯、
可核查。待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以完善用
印流程,确保印章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5. 用印时间:工作日为正常上班时间。需携带纸质申请材料
及审批文件。寒、暑假及节假日原则上需提前 3 个工作日通过提
前提交用印申请,注明用印事由、紧急程度,经分管领导审批后,
在学院值班时间办理;非值班时间原则上暂停用印,确因紧急情况
需用印的,须经学院院长或分管领导电话签批授权,相关责任人须
在 7 个工作日内补全纸质审批手续。
6. 在印章管理工作中,需秉持严格规范之原则。相关负责人
应恪尽职守、严守职责边界,坚决杜绝擅自使用印章等违规行为,
做好用印登记,严格遵守用印程序和审批手续。
- 3 -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公章代表东南大学统计与
数据科学学院在学院名义开展的事项上行使职权,其使用范围具有
明确界定与严格规范。该公章仅限校内使用,严禁对外使用,旨在
保障学院公章使用的安全性、权威性与规范性。
具体而言,公章主要但不限于以下以学院名义开展的事项:
1. 行政发文:学院在履行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指导等职能过
程中,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决定等正式文件时,需加盖公章以示
文件的有效性与权威性。
2. 财务事务:在学院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作为财务报销、
数据报送及预算审批流程的必要凭证,以确保财务收支行为的合规
性、真实性与透明度,切实维护学院财经纪律与管理秩序。
3. 以学院名义出具的聘书、奖状、荣誉证书等材料:在学院
日常管理事务中,非党建类的聘书、奖状、荣誉证书,以及校内事
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均需加盖行政公章。通过规范用印,体现学院
对人才聘用、表彰奖励及校内事务合作的正式认定,确保管理行为
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4. 各类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学院在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学
科评估、资质认证等工作中,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以及为师生个
人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均需加
盖公章,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使用公章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规
定,确保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对于违反公章使用规定的行
为,学院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 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 电子印章的申请、变更、授权、注销与实体印章相同,由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核、登记与管理,由网络与信息中心统
一制作、认证,原则上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样式相同。
3. 电子印章的使用须严格限定在学校审批同意并完成技术对
接的校内信息系统或网上审批业务流程之中。严禁将电子印章用于
校外信息系统。同时,未经学校审批同意且未完成技术对接的校内
信息系统,同样不得使用电子印章。此外,严禁拷贝复制电子印章
的图形化形式用于任何文件材料。
四、法律效力与安全保障
1. 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印章加盖
的电子公文,在法律效力、证据效力等方面与纸质公文完全等同。
2. 电子印章的保护口令是保障电子印章安全使用的关键要素。
口令持有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口令信息。同时,应建立口令定期修改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修改一次口令,确保口令的安全性。
- 5 -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与以往规定不一致处,均以本规
定为准。因学校政策调整、学院机构改革或业务需求变化,需修订
本规定的,由学院办公室提出修订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
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在学院官网公示修订内容。
2. 本规定由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 年 5 月 9 日
(主动公开)
抄送: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 年 5 月 9 日印发
来源: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党建工作 · stat.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