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印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 年 3 月 10 日,化学化工学院印发《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非涉密与涉密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审,未被校研究生院随机抽中的论文由学院送校外两位专家评审。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文 件
东大化院政字[2023]1 号
关于印发《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的通知》(校发[2022] 6
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
过,现予以发布。
化学化工学院
2023 年 3 月 10 日
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
为加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规范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客
观、公正地进行学位论文评审,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
条例>的通知》(校发[2022] 6 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非涉
密与涉密学位论文需全部参加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先参加校研究生院的论
文随机抽盲,抽中的学位论文由校研究生院实施盲审,未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
负责实施盲审。每篇学位论文送校外两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
第二条 学院盲审负责人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给
他人,研究生及导师也不得从任何途径了解评阅人情况,妨碍学位论文评阅的客
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 拟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建议于拟答辩日期前至少 50 个工作日
提交,如因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论文送审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论文作者承担。学
院盲审每年分四批进行集中审核和送审,如遇特殊情况安排加送,则另行通知时
间。第一批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 3 月份分委会前约一个半月(如遇假
期,往前顺延),第二批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 6 月份分委会前约一个
半月,第三批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 6 月份分委会前约一个月,第四批
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 9 月份分委会前约一个半月(如遇假期,往前顺
延)。具体时间由研究生秘书按照分委会时间公布。
第四条 学院盲审通过第三方平台送出,盲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为校外同学科
授权点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导或博导资格的人员,需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
经验。
第五条 除校研究生院随机抽取的硕士生盲审不交评阅费外,其余盲审均按
送审平台规定标准交评阅费。
第六条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及处理办法参见《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
论文盲审条例的>通知》( 校发[2022]6 号)。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处
理流程见附图 1。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3 年 3 月 10 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