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赴两地开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
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于2026 年 10 月 12 日 -13 日赴无锡市、扬州市开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调研组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听取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意见,重点交流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入户安检、应急保供、安全预警、部门职责、行政处罚及设施维护责任等问题。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是规范我省燃气管理的重要地方性法规。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25年1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又对条例部分条款作出修正。《条例》对燃气规划与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保护与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026年,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承担《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为保证立法后评估的效果,基地成员多次参与省人大、与省住建厅有关机构共同组织安排了专题的调研活动。2026年10月12日-13日,基地受邀赴无锡市和扬州市开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职干部乔鹏、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一级主任科员张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三级主任科员梁志强、干部谢毅梁,基地主任孟鸿志教授,基地秘书张运昊副教授,基地研究人员原浩强、贾康乐、刘翼峰参与调研。在无锡市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等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听取宜兴公用燃气、宜兴港华燃气、江阴恒力燃气、无锡华润燃气等燃气经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燃气质量检测与加臭管理、入户安检、用户端隐患整改、打击“黑气”非法经营、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燃气应急储备与保供、新型燃料及加氢站监管等条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扬州,调研组听取了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燃气发展规划编制、乡镇燃气管网建设和农村管道供气、燃气应急储备、场站工程监理、燃气经营特许经营及中期评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并就条例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分工、行政处罚设置合理性、燃气设施建设更新维护责任等修订完善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

基地成立以来,已分别受委托承担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以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累计承担省、市两级立法咨询项目10060余项,受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下一步,基地将在基地主任孟鸿志教授的带领下,继续深入参与江苏省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培养立法研究人才,把基地打造成国家和地方立法研究与服务的高端智库。
文稿:刘翼峰
审核:张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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