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2024级电子信息类分流方案
2024级电子信息类分流方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2024级电子信息类分流方案,明确学院比例、综合测评和志愿录取规则。表列报到人数为584且仅供分流参考,信息学院分流比例为62.01%,电子学院为37.99%,分流时间为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方案明确第一学年春季学期分流时间、学院比例和综合排名规则,2024级电子信息类学生可据此核对综测与志愿安排。
2024 级电子信息类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张在琛 倪振华
副组长:王承祥 江雪华
成 员:余 超 吕俊鹏 王婧菲 张 涌
孟 桥 芮光浩
秘 书:傅文琦 谭艳华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
称
报到
人数 学院 学院分
流比例 专业名称 各专业分流
人数比例
直接录取进
入专业或小
类人数
分流时间
电子信
息类 584
信息学院 62.01%
信息工程 57.11% 0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海洋信息工程 4.90% 0
电子学院 37.99% 电子科学与技术 37.99% 0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类学生专业分流指标如下:
特殊类型学
生报到人数
学院名称 学院分流总人数 专业名称 专业分流人数
6
信息学院 4
信息工程 3 或 4
海洋信息工程 1 或 0
电子学院 2 电子科学与技术 2
备注:
1、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分别依据其到规定
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按该类内各专业分流人数分流
至相关专业。
2、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 2024 级新生(不包括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进入相
关专业的学生)及上一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人数。报
到人数仅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3、 复学至 2024 级且未参加过分流的学生,按照 2024 级分流方案计算绩点
以及综合测评成绩,参与 2024 级大类分流综合排名,分流志愿专业包含
2024 级大类参与分流专业。公示 2024 级分流绩点和综合排名时不公示
已休学以及不参与分流的学生。
4、 未参与 2024 级分流的学生,参照之后其复学至新的年级所属分流方案执
行。
三、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备注
BD100020 计算机科学基础 I 2
B85M0020 军训 2
B07M2041 线性代数 3.5
B15M0070 形势与政策(1) 0.25
B18M0010 体育 I 0.5
B07M1051 工科数学分析 I 5
B15M0060 军事理论 2
B15M0190 思想道德与法治 3.0
B17M0011 大学英语 II 依据英语分级
结果,按 2
级、3 级、4
级起点组选 2
学分
2 级:大学英
语 II
3 级:大学英
语 III
4 级:大学英
语 IV
B17M0021 大学英语 III
B17M0031 大学英语 IV
备注:
1、 绩点计算时,请以以上所列课程为准。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如民族班
等)成绩乘以 0.8 系数后,再计算首修课程平均分。
2、 经教务处认定为缓考且未参加补考的课程原则上以 0 分纳入学分绩点计
算,由学院写报告向教务处申请且经教务处批准后,该课程可不纳入学
分绩点计算(分子分母均不算)。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首修分数与学分的加权平均分)*A+学术创新
*B+综合能力*C
A= 90 % ; B= 7 % ; C= 3 %
排名原则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出现同分,则按照首修
总平均分成绩排名;若首修总平均分成绩也是同分,则按照单科成
绩排名,依次为工科数学分析 I、线性代数、计算机科学基础 I、思
想道德与法治、军训、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1)、体育 I;即测评
成绩相同,先看首修总平均分成绩,再看工科数学分析 I;若工科数
学分析 I 相同,则看线性代数分数;线性代数分数相同,则看计算
机科学基础 I 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名。
综合评价计算细则
(1)学术创新类(加分满分 100 分)
A、研学项目:学生参与并完成国家/省级、校/院级课外研学项
目(SRTP),结题成绩良好及以上,可申请获得加分,加分分值如
下:
等级 国家级/省级 校级/院级
优秀 30 15
良好 20 10
说明:(1)所有申请加分的项目均需完成结题,加分分值按照项目中贡献
值比例加分;(2)结题成绩和项目贡献值均以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系统中认
定的项目为准。
B、竞赛:竞赛名录参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科竞赛
鼓励奖实施办法》,所有申请加分的竞赛均以大类计算综合能力加分
时已在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系统中认定获得 SRTP 学分的项目为
准。加分分值如下:
竞赛加分
分值
国际特等 国际一等 国际二等 国际三等
60 40 30 20
全国特等 全国一等 全国二等 全国三等
40 35 20 10
省(大区)一等 省(大区)二等 省(大区)三等 校一等
20 10 5 7
说明:(1)同类竞赛申报加分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若有多个不同类的竞
赛申报加分,可累加 ;(2)多人组队参赛的,所有参赛成员平均分配上述表格
中对应分值。
C、论文:学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与
电子信息类专业领域相关论文,且该论文需在东南大学在职专任教
师指导下共同发表,可获得相应的论文加分。所有申请加分的论文
必须在综合加分申请截止日期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单
位为东南大学(作者单位仅要求标注学校)或者东南大学电子信息
类包含的学院。
同一种非核心类期刊一年之内(按自然年度计算)发表的论文
加分不累加。加分分值规定为:
序号 学术论文级别 加分
1 国际著名学术期刊(Nature、Science) 80
2 国际核心刊物 40
3 国际一般刊物 20
4 国内核心刊物 30
如论文有多位作者(排名不含导师),则加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一位作者:100%;
(2)二位作者:60%;
(3)三位作者:50%;
(4)四位作者:40%;
(5)多于四位作者:按照“四位作者”情况计算;
(6)若论文有多位共同第一作者,只针对排序第一的作者加分。
说明:
(1)国际一般刊物的定义为:有国外发行的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2)国际核心的定义为:由国外发行的且被 EI 或 SCI 收录的且与本专业
相关的期刊,需提供文章的 EI 或 SCI 检索证明;
(3)国内核心的定义请参阅:《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
录》、《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20 年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
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核心库和扩展库来源刊物中所
列的与本专业相关期刊;
(4)在上述刊物发表论文均以通过情报检索机构检索并出具书面证明为
准,具体详见《东南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认定的说明(试行稿)》。
(2)综合能力类: 学生获得荣誉表彰可获得相应加分。对于
同一荣誉表彰获得不同级别的情况,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同荣誉表
彰之间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以 100 分为满分。
国家级及以上:100 分;省级:60 分;校级:20 分。荣誉包
括: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共产党员、最具影响
力本科生、东大好青年、五四青年奖章等。
以上所有加分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以教务处官方通知及学院官
网通知的为准,以上所有加分经大类分流工作小组认定后可获得相
应的加分。
五、分流原则和步骤
本次分流采用“志愿优先选择、综合测评成绩定序”的分流原
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上限时,按照大类
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
划接收人数时则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但未
能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
绩由高到低确定;以此类推。
签字:
盖章:
来源:电子·本科教务 · electroni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