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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学生天地·· 15 天前AI 评分74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启动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AI 导读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启动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面向苏州校区符合具体评审要求的在籍研究生。学生须于10月11日前填写附件3、附件4,将佐证材料汇总成1个pdf,以“学号+姓名+专业”为名打包提交班级;所有奖项均须通过基金会奖助评审系统(grants.seu.edu.cn)完成线上申报及审核。

正文

各学生班级:

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各专业学制范围内符合具体评审要求的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和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参考《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结合校区实际,开展评选工作。苏州校区成立评奖委员会,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推荐工作。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四、评选条件

学生具有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生活简朴、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参评助学金的研究生须为本学年经学校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7、原则上,2026-2027学年中未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外的其他奖助学金;

8、符合所参评奖学金其他要求。

五、奖项设置

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在苏州校区分配奖助学金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

人数

参评研究生

其他要求

比亚迪奖学金

20000元

5

2024级、2025级

1.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须居专业前30%;

2.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  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  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燕宝奖学金

10000元

2

2024级、2025级

1. 学习刻苦认真,学业成绩优秀,有突出科研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布论文;

(2)   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   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 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可与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郑格如奖学金

一等奖10000元

2

2024级、2025级

一等奖: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二等奖:品德端正、进步明显、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二等奖5000元

6

康康公益奖学金

3000元

1

2024级、2025级研究生(女)

仅限女研究生,重点考量公益服务情况

六、评选程序

1、10月11日前,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班级汇总。

参评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附件3《苏州校区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算分排序表》、附件4《苏州校区奖助学金综合素质自评表》,同时提交相关成果扫描件等佐证证明材料(汇总成1个pdf),以“学号+姓名+专业”为名打包提交班级汇总。若同意调剂其他奖助学金项目,则后期采取所有奖项以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评,若不同意调剂,则只评选所申报项目。

本次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综合素质考评时间为2025年9月-2026年9月。

2、10月14日前,班级初评,班内公示无误以后,上报材料。

各班级班长牵头,组成班级评审小组,根据《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核对各加分项和获奖证明材料,并在班级公示确认不少于24小时,确认无误后将本班级汇总表、全部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辅导员或年级长,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年级+班级+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

注意:

(1)全部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形式合规,以备核查。全部申报材料须信息一致,其中论文、获奖等无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信息无效。

(2)申报材料对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入学以来取得,且以东南大学名义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材料。首次参评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研究生的科研得分认定的成果,为研究生入学以来至当年度奖学金评审成果认定截止日期内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可累积计分。已经获得过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研究生的科研得分认定的成果,为前次获奖时间后至当年度奖学金评审成果认定截止日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

(3)申报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和材料修改,逾期责任自负;各班级未经班级审核、公示所提交材料无效,视为班级不参加评审。

3、10月15日—10月23日,校区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校区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校区评奖委员会有权统筹、择优调整学生申报推荐获评奖项。评选结果在校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系统流程提交研究生院。

自本学期起,所有奖项均须通过基金会奖助评审系统(grants.seu.edu.cn)完成线上申报及审核。申报人、审核人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学生在“当期奖项目申报(学生)”中按项目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个人小结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理由和个人小结是捐赠方审核的重要依据。

七、证明材料要求

1、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论文全文及SCI、EI收录证明(Web of Science、Ei检索结果截图);

2、论文已被SCI、EI源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刊出,国内刊物提供录用函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国外刊物提供录用状态网页截图打印件等材料;且需导师签字;

3、SCI论文需提供期刊JCR分区证明(Web of Science检索结果截图);

4、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扫描件;

5、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扫描件;

6、附件材料一份即可,按照评比条例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八、其他

1、学生提交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逾期上报、信息不全、信息不一致等影响申报的责任自负。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选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评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获奖同学应积极配合有关要求,做好榜样示范、经验传承、发放仪式等工作。

附件1: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pdf

附件2:东南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3:苏州校区奖助学金科研算分表.xls

附件4:苏州校区奖助学金综合素质自评表.docx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

2026年10月8日

来源:苏州校区·学生天地 · szxq.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