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发布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交通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发布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明确导师资格条件、审核内容及申请程序。符合招生年龄要求和细则规定的导师须于9月2日至9月6日前,通过信息门户或“数智东南”APP中“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模块申请招收2025级研究生,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于9月20日前审核并提交名单,研究生院于9月30日前复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列入研究生招生目录。
交通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2025级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
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我院学科特点及水平、发展目标及需求、研
究生培养质量、教师学术水平及科研需求、师德师风及立德树人职责
落实等情况,制定我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一、审核范围
1、正高博导、上一年度年终考核合格,招生年度当年1月1日年
龄不满61周岁、且拟申请招收2025级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以及招生年
度当年1月1日年龄不满62岁且拟申请招收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2、正高博导以外、上一年度年终考核合格,招生年度当年1月1
日年龄不满56岁且拟申请招收2025级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以及招生年
度当年1月1日年龄不满57岁且拟申请招收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3、以上审核范围包括专职导师(人事关系在东南大学)和兼职
导师(人事关系不在东南大学)。
导师申请招生,则应承诺无论是否退休,均指导学生至完成学业。
二、基本原则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动态审核制,学院是导师招生
资格审核工作的责任主体。
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在考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
及育人成效基础上,侧重考察导师在拟招层次类型研究生培养周期内
是否具备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基础和条件,将导师的培养质量与招生
指标分配挂钩。
3、符合学校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规
定的研究生导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收研究生的申请。学院依据
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工作细则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导师经研究生院
复审确认招生资格后方可列入研究生招生目录。
4、审核通过的导师,即具备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竞争使用学院基
础指标的条件。
三、审核内容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导师应在研究生培养周期内具有适合拟招类型研究生培
养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研究生开展相关研究的基本条件,并按照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向研究生按时足额
发放助研津贴。
2、原则上,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近3年应有主持在研
纵向项目;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近3年应有主持行业或企
业委托的在研横向项目,或与企业共同承担在研纵向项目。
3、导师可用于发放助研津贴的经费数应足够支持目前所指导的
研究生和拟招收的研究生。对于团队式指导方式,导师作为团队重要
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可支配的经费数量也予以认可(说明:对于国
家重大重点项目的参与者,请在系统的补充材料中上传附件;对于横
向项目,可支配的经费数量需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实质性经费分配协议
且到账)。
4、全年不参加任何研究生招生宣传、招生面试,笔试/面试命题,
本科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分委会,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研
究生工作相关公共事务的导师,不得招生;男老师超过55周岁、女老
师超过50周岁可放宽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生导师
① 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
近三年内年均纵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25万,或当年度纵向科研
经费到款不少于35万:导师可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
近三年内年均横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25万,或当年度横向科研
经费到款不少于35万,或近三年内年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费到款不
少于20万元:导师可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
纵向课题且个人科研经费账户有实质经费到账(附录1:硕导资格审
核项目清单),或近三年内年均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30万,或当年度
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50万,或近三年内年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费到
款不少于20万元:导师可同时申请招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 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
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硕士生课题研究和培养需要,
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10万元。
③ 学术成果要求:
近三年内已发表SCI(SSCI)收录非预警期刊论文3篇,论文(以
及下述等效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为
东南大学(导师为第一作者,但通讯作者不是东南大学时按照0.5篇
计算);或近三年发表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基础上,获取以
下等效成果(每项论文成果仅限1人使用):
a)1篇JCR1区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等效2篇SCI(SSCI)收
录期刊论文,SCI(SSCI)论文分区原则上“就高不就低”;
b)1篇中文顶刊论文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附录
3:中文顶刊清单);
c)2篇EI收录期刊论文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
d)出版专著1部或教材1部(第一作者必须为东南大学),排名
第一、第二、第三分别可等效2篇、1篇、0.5篇SCI(SSCI)收录期刊
论文,但所有作者合计等效不超过2篇(作者自行商讨分配);
e)授权发明专利2项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欧美
等发达国家PCT专利1项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发明专
利限第1发明人,或学生第1导师第2发明人;
f)国标/行标排名前5名,或地标排名前3名,或团标排名前2名,
可等效2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
g)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规划设计奖1项等效2篇SCI(SSCI)
收录期刊论文,个人及单位排名均需满足: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2、
二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5,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有排名。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或Science等学校认可的顶级学
术期刊发表论文,或牵头获得省部科技奖励一等奖和国家科技奖励二
等奖及以上,或牵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不受前述学术成果要求
限制。
(2)博士生导师
① 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
a)近三年内年均纵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70万,或当年度纵向
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100万:导师可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
b)近三年内年均横向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70万,或当年度横向
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100万,或近三年内年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费
到款不少于50万元:导师可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c)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
究纵向课题且个人科研经费账户有实质经费到账(附录2:博导资格
审核项目清单),或近三年内年均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100万,或当
年度科研经费到款不少于150万,或近三年内年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经费到款不少于50万元:导师可同时申请招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
究生。
② 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
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博士生课题研究和培养需要,
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20万。
③ 学术成果要求:
近三年内已发表SCI(SSCI)收录非预警期刊论文4篇,论文(以
及下述等效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为
东南大学(导师为第一作者,但通讯作者不是东南大学时按照0.5篇
计算);或近三年发表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基础上,获取以
下等效成果(每项论文成果仅限1人使用):
a)1篇JCR1区SCI收录期刊论文可等效2篇SCI(SSCI)收录期刊
论文,SCI(SSCI)论文分区原则上“就高不就低”;
b)1篇中文顶刊论文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附录
3:中文顶刊清单);
c)2篇EI收录期刊论文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
d)出版专著1部或教材1部(第一作者为东南大学老师),排名
第一、第二、第三分别可等效2篇、1篇、0.5篇SCI(SSCI)收录期刊
论文,但所有作者合计等效不超过2篇(作者自行商讨分配);
e)授权发明专利2项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欧美
等发达国家PCT专利1项可等效1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发明专
利限第1发明人,或学生第1导师第2发明人。
f)国标/行标排名前5名,或地标排名前3名,或团标排名前2名,
可等效2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
g)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等效2篇SCI(SSCI)收录期刊论
文,个人及单位排名均需满足: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
前3、一等奖排名前5,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有排名。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或Science等学校认可的顶级学
术期刊发表论文,或牵头获得省部科技奖励一等奖和国家科技奖励二
等奖及以上,或牵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不受前述学术成果要求
限制。
5、原则上导师每年应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不能保证的导师,一般不能单独招生,只能作为副导师共同指导,并
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6、符合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审核条件的导师,可以跨两个一级
学科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符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条件的,可
以跨两个学科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跨学院招生由相关学科的导
师申请,主招生学院和跨招学院均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执行。
7、针对2019年以后(含)新引进教师,认定导师资格的三年内,
项目和经费条件适当放宽,且可申请招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原则上新聘任导师第一年只能招收1名该层次研究生,具体如下:
硕导:认定导师资格不满一年,项目经费和学术成果不限;认
定资格在1-2年(不含两年),累计项目到款不低于10万,SCI论文
不少于1篇;认定资格为2-3年(不超过三年),累计项目到款不低
于30万,SCI论文不少于2篇(1篇可等效)。认定导师资格的三年内
的导师,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5万。
博导:认定导师资格不满一年,项目经费和学术成果不限;认定
资格在1-2年(不含两年),累计项目到款不低于20万,SCI论文不少
于2篇(1篇可等效);认定资格为2-3年(不超过三年),累计项目到
款不低于50万,SCI论文不少于3篇(2篇可等效)。认定导师资格的
三年内的导师,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10万。
对于在本次年审工作结束后本学年内学校新引进人才,经认定导
师资格后,原则上同意其按照新导师招收研究生;有学校相关人才政
策或引进高端人才有协议的,按照政策或协议执行。
8、身份为博士后的校内导师申请招生,须与博士后的校内合作
导师组成团队申请联合招生与指导,并为所招收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
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行全面指导责任。招生名额根据招生
年度发布的最新《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
额分配方案》、《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
额分配方案》执行。
9、校外兼职导师申请招生,在满足学院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基
本条件的前提下,须与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校内专职
导师组成团队申请联合招生与指导,并为所招收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
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行全面指导责任。原则上,只有国家
急需、我校重点发展且师资相对缺乏的学科方向的校外兼职导师或对
我校学科发展意义贡献重大的专家,经学校认定后方可列入招生目录
招生,其他校外导师一般只能作为副导师与校内合作导师共同指导,
并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加以说明。其中,在我校具有符合学院
在研项目和经费要求的校外兼职博导,一般每年可最多招收1名博士
生。
根据上述原则,对于未达到基本条件的导师,暂停其2025年度研
究生招生资格。
(二)负面清单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2025
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1、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出现师德
师风失范、学术不端问题,根据处分文件规定执行。不取消导师资格
的,自处分下达后当年度起取消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2、有其他党纪或政务处分记录的,处分期内取消其研究生招生
资格;处分期不满一年的,取消其处分当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3、导师所指导博士生学位论文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认定的“存在问
题学位论文”的,按照学位办文件执行(《东南大学对国家、省级研
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暂行处理办法》(校发〔2022〕
125号))。
4、未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向研
究生按时足额发放助研津贴,或未按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奖助学金及津
贴发放要求执行。
5、上一年度年终考核进入不合格名单。
6、当年度出现研究生重大人身事故且导师负有一定责任。
7、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学院将重点考察,确属导师教
学科研工作不到位或研究生培养工作不到位的,将调减其相应层次研
究生2025年招生指标,或暂停其招收2025级相应层次研究生的招生资
格。若减招后指标为零或停招,则年审不通过。
1、至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开始,所指导的全日制研究生中,超最
长学习年限(直博生超过7年、博士研究生超过6年,硕士研究生超过
4年)的全日制学生数量(含硕士、博士)超过3个,或非全日制博士
数量超过3个,或非全日制硕士数量超过6个,相应层次/类别研究生
停招1年;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学生数量(含硕士、博士)达到3
个,或非全日博士数量达到3个,或非全日制硕士数量达到6个,相应
层次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1个。具体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上一年度年终考核积分和研究生工作积分均位于本学院后10%,
招生指标减少1个。具体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除因支持新引进人才招生政策或因导师身体原因等导致更换
导师的情况外,近三年累计出现3名及以上学生(包括硕士和博士)
申请更换导师;或近5年内有3名以上(含)学生出现导学矛盾且有据
可查,停招1年。
4、在最近一个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周期内,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
文盲审出现第3次盲审,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1个;指导的3
名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出现第2次盲审,若均为博士研究生,
则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1个,否则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1个。
关于负面清单涉及情况的处理,如有相关文件,按文件规定执
行;如无文件,则按上述原则执行。如有突破上述原则或学院细则
的特殊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出书面报告,
由研究生院审核决定。
四、工作程序
9月2日至9月6日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
核工作细则规定的导师,通过登录信息门户或“数智东南”APP中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模块提出招收2025级研究生的申请。无故
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25年度研究
生招生资格。导师如需增加跨学院招生专业,须在确认招生专业
前,通过“研究生导师系统”模块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再于规
定时间内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模块中提交招生资格。
9月20日前,各学院审核导师申请信息,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
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同时通知导师在系统中查看学院审核
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提供书面材料给学院复议。
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进行复核。导师可
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于10月10
日前提供书面材料给研究生院复议。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2024年8月30日
附录 1:硕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清单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在国家批复 的任务书中
为课题负责人)
2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6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7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8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9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
课题负责人)
1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3 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
人)
14 承担国家级子课题项目经费超过 50 万(含间接经费)
15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各局、各军兵种装备部、后勤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16 中央军委科技委各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17 装备预研教育部联合基金项目
18 国防科工局各司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19 100 万以上横向委托开发项目
20 其他由科研院或社科处审核确认的重大科研项目
附录 2:博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清单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在国家批复 的任务书中
为课题负责人)
2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6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批复财政经费需大于 100 万)
7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批复财政经费需大于 100 万)
8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复财政经费需大于 100 万)
9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
课题负责人)
1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3 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
人)
14 承担国家级子课题项目经费超过 100 万(含间接经费)
15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各局、各军兵种装备部、后勤等下 达的科研项
目
16 中央军委科技委各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17 装备预研教育部联合基金项目
18 国防科工局各司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19 200 万及以上横向委托开发项目
20 其他由科研院或社科处审核确认的重大科研项目
附录 3:中文顶刊论文清单
序号 学科类别 期刊名称
1 交通工程类 系统工程学报/中国公路学报
2 交通运输工程学报
3 道路工程类 中国公路学报
4 交通运输工程学报
5 桥梁工程类 土木工程学报
6 中国公路学报
7 岩土工程类 岩土工程学报
8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9 测绘与地信类 遥感学报
10 测绘学报
11 港口与水运 水科学进展
来源:交通学院·研究生招生 · t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