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2023-11-03AI 评分64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发布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说明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的说明
AI 导读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说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制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原文见 https://chem.seu.edu.cn/2023/1103/c34264a471108/page.htm。
正文
东 南 大 学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院政字〔2023〕3 号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的说明
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要求,我院于今年暑期对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制定了 2023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标准。
针对在籍的 2020 级、2021 级、2022 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
学生的学位授予标准需满足学生入学当年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如有
特殊情况:研究工作已完成、文章尚未正式发表,没有达到原学位授
予标准且计划申请学位的同学,可以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向学院提
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提供大论文初稿,由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
业专家评议,经讨论通过后方可按照 2023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标准执行。
特此说明。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 年 11 月 3 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