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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2023-11-03AI 评分64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发布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说明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的说明

AI 导读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说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制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原文见 https://chem.seu.edu.cn/2023/1103/c34264a471108/page.htm。

正文

东 南 大 学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院政字〔2023〕3 号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的说明

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要求,我院于今年暑期对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制定了 2023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标准。

针对在籍的 2020 级、2021 级、2022 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

学生的学位授予标准需满足学生入学当年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如有

特殊情况:研究工作已完成、文章尚未正式发表,没有达到原学位授

予标准且计划申请学位的同学,可以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向学院提

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提供大论文初稿,由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

业专家评议,经讨论通过后方可按照 2023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标准执行。

特此说明。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 年 11 月 3 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