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电子学院·通知公告·· 2023-06-05AI 评分48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实施2023-2024学年“百年映初芯,踔厉向未来——最佳党日活动”培育计划的通知

关于实施2023-2024学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百年映初芯,踔厉向未来——最佳党日活动”培育计划的...

AI 导读

中共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启动2023-2024 学年“最佳党日活动”培育计划,面向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党建相关学生组织申报。每支部可申报1-2项,联合申报一般不超过3个支部,须于2023 年 6 月 18 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立项申报书和活动方案。通知文号为电子党字[2023]8 号。

正文

中共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委员会文件

电子党字[2023]8 号

关于实施 2023-2024 学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百年映初芯,踔厉向未来——最佳党日活动”

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党建相关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东南大学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回信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树立科学理念,提升专业素养,努力

以匠心铸精品,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激发我院各党支部建设工作的

活力,激励引领开展暑期重大红色专项,发挥青年作用,助力乡村振

兴,决定开展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最佳党日活动”培育项目。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最佳党日活动”培育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国

共产党建党 102 周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学 100 周年的主题,以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升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

造力为目标,着力发挥党支部在政治文化引领、规范组织生活、团结

凝聚学生、推进党建与学科融合发展、助力学生科研等方面的主体作

用,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同时激励学院师生开展重大红色

专项,引领本科生、研究生承担青年使命,助力乡村振兴,到祖国最

需要的地方去。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培育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院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党建相

关学生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应以党支部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每支部可申报 1-2 项“最

佳党日活动”培育项目,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百年映初芯,踔厉向

未来”的主题。

2、鼓励各学生支部之间、学生支部、学生组织和教工支部之间

联合申报,联合支部个数一般不超过 3 个。3 个支部联合申报的,须

有且只有一个教工支部。

3、申报的“最佳党日活动”需做到: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2)活动计划缜密,组织有力,覆盖面广,参与性强;

(3)活动效果显著,充分展示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

支部、学生组织的特色与活力,体现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数额

根据报送的“最佳党日活动”的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业老师评

审,依据党日活动意义、实施可行性及预计效果等进行评定,择优予

以立项并予以配套经费支持。项目分为 A 类重点项目、B 类优秀项目

和 C 类一般项目三个层次,并另设重大暑期红色专项 2 项,申报材料

不合格的不予立项。

(二)评选奖励

A 类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 3000 元/项;B 类项目支持经费一

般不超过 2000 元/项;C 类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 1000 元/项;暑

期红色专项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 10000 元/项。

四、申报流程

1、以各申报/联合申报的党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立项申报书和活动方案,完成立项

申报工作。

2、学院党委将组织立项评审,并依据党日活动意义、实施可行

性及预计效果等进行评定,择优予以分层次立项及配套经费支持。

3、以各申报/联合申报的党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需按要求提

交中期考核材料和结项申请书。

4、学院党委将于 2024 年春季学期组织答辩验收,评选出

2023-2024 学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最佳党日活动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

5、暑期红色专项于 2023 年 9 月答辩验收。

五、项目管理

1、学院将组织专业评选,通过后批准立项。学院将在项目成功

立项后,根据不同层次的项目经费支持标准,先下拨 40%项目经费;

中期验收合格下拨 30%;在结题验收顺利完成后,再下拨剩余的 30%

项目经费。

2、对于中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撤销,并收回先前

下拨的 40%款项。对于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中共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来源:电子学院·通知公告 · electroni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