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交通学院·人事通知·· 2021-03-30AI 评分32

东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21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AI 导读

东南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定于2021年4月开始,面向本校各类在编在岗人员及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个人资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申报、审核线上完成,教师外其他系列仍按原流程,高级、中级申报费分别为300元、100元。通知文号为校发„2021‟40号。

正文

—1—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21‟40 号

关于开展 2021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2021 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定于 2021 年 4 月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指导原则

2021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

优评聘”为指导思想,以•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大委(2017)101

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试行)‡等 5 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14‟226 号)、•关

于印发†东南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

—2—

等 6 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15‟11 号)、•关于印发†东南

大学体育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17‟289 号)、•关于印发†东南大

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 20 个文件的通

知‣(校通知„2008‟105 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岗位设置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按设岗方案掌握。超过 60 周岁(196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教师,可不占各学科

高级职务岗位。

三、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1.本校各类在编在岗人员、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

2.专职科研系列人员按•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专职科研系列

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8‟261 号)文件精神,

可参照学校有关职称文件组织评审。

(二)基本要求

1.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我校无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

门以及学校的有关条件规定。

2.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即:已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

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

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等必须是任现职以

来至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获得的。

—3—

3.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

发﹝2016﹞9 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不作统一要求,但申报人员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

2018 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家、教育部等文件精

神,在职称评审中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

扭转相关指标不科学使用的现象,鼓励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

评价方式,结合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有针对性的使用

评价指标,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落实科学的评

价导向,推动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期间到我校工作且正式

办理完报到手续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符合学校初定中、初

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部门提出初定职务的申

请,经考核合格并审定通过后,予以认定。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为积极推进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使用,简化

办事流程,2021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线上流程(注:教

师外其他系列仍按原流程进行)。申报、审核均线上完成,申报

人打印相关材料提交给院系人事秘书,人事秘书完成院系审核流

程。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查阅•职称评审系统申报手册‣,学

校职称申报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网上数据维护的联系方式见附

件 4。

—4—

(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评审中对申报人学术评价科学、合理、全面、

公正,学校从 2012 年起改革院系学科评审组成员,以及组织实

施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

作,2020 年起组织实施以学部为主体的学术评价工作。各院系学

科评审组成员将由学科组所包含院系的所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的教师组成(体育等个别基础学科除外),评审开始前抽

取当年度的评审专家。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

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关于印发†东南大学

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12‟2 号)等文件为依据。学

术评价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三)院系(或评审组牵头单位)应加强在学科评审组开会

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提交学科

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材料,不得再作变更。若报经学校审核,发现

材料不实,高评委会将不予评审。

(四)学科评审组投票表决要求。学科评审组根据人事处师

资科核准的各单位可推荐上报的名额,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以确定本单位被评审通过的人选。出席会议的成员多于或

等于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时投票有效。凡赞成票多于或等于出

席会议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少于三分之二为否决。在表决

后,学科评审组负责人应向全体评委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并公示。

—5—

(五)学校实行岗位聘用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

员需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者,当次评

审的职务无效。

(六)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

人„2007‟4 号)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作为过

渡,管理岗位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者,其聘用岗位和工资待遇按照•东南大学管理岗位

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校通知„2007‟187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

(七)各院(系、所)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晋

升教师职务标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人事处

师资科并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八)申报职务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职务 300 元,申报中

级职务 100 元。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含转评、代评等)所交费用

一半留在院系,一半上交学校。

六、规范评聘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评聘工作应严格按照评聘程序和组织办法操作,公开

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评聘政策和评聘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

果与实绩,公开评聘结果。严格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对违反政

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申报者,

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已聘用上岗者,按审批权限与程

序,解聘其职务。

为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申诉审议委员会,负责学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面的申

—6—

(投)诉。有关申(投)诉规定可查阅校通知„2006‟31 号文件,

学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为学校评审和申诉工作的终审机构。

七、本文未涉及到的有关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送材料要求

3.思政及教师外其他系列职务评聘牵头单位

4.职称申报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网上数据维护联系方

式

东南大学

2021 年 3 月 28 日

(主动公开)

—7—

附件 1

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 月 9 日前 1、召开全校各有关单位人员会议,布置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资料请查阅:人事处

网页-下载中心-师资科-2021 年职称评审所需

材料下载

2、全校各有关单位向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

部署工作

3、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

评议工作

4 月 12-

4 月 16 日

1、调整评审委员会、学科评审组成员

▲学科评审组成员名单由院系、牵头单位公

布,报人事处备案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由

人事处发文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申诉审议委员会成

员名单由人事处发文

2、核实岗位空缺情况

3、个人申请填写•2021 南大学晋升()职务

—8—

基本情况调查表‣、•()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审批表‣

4、院系(单位)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

5、向学校报送申报人数及名单

4 月 19 日-

4 月 30 日

1、各院系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考核、申报资格

的确认和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2、教务处、科研院、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

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材料

3、已核申报人员材料展示

5、各学科评审组评审(议),并将评审结果

在院系(单位)公示

5 月 7 日前 各院系(单位)人事秘书(或评审组牵头单位

工作人员)将通过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人

事处师资科,同时开具交费凭证后到财务处缴

纳评审费

5 月 10 日—

5 月 14 日

组织学术评价工作

6 月 7 日—

6 月 11 日

1、召开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

2、召开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会议

3、评审结果公示

6 月 15 日— 1、确定副高级评聘人员

—9—

7 月 2 日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核定

3、高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

同书

4、高、中、初级职务发文

5、有关材料报送省主管部门(无评审权的学

科)

7 月 1、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审

批表‣整理、归档

—10—

附件 2

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三、报送材料种类:

(一)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电子版。

(二)个人申报材料

1、•2021 年东南大学晋升()职务基本情况调查表‣(一

份)。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审

批表‣(各一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职务者,含学生

思政系列)(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下同)。

4、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

6、学历和学位证书。

7、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

8、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申请书或合同书等申请材料、验

收证书或结题报告等完成材料(申报高级职务者)。

—11—

9、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

文的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

10、任现职以来授权的发明专利。

11、述职答辩 ppt。

以上 3-10 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装订成册报人事

处一份,复印件不退,原件留院系,备查。述职答辩 ppt 由学科

评审组秘书统一收集后报人事处。会计、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编辑出版、图书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报送材

料的详细要求请到相关系列职务评聘牵头单位查阅。

申报教学岗教授材料先报送教务处,经校教学委员会评议通

过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人事处师资

科。

—12—

附件 3

思政及教师外其他系列职务评聘牵头单位

系列名称 牵头单位 联系人

工程系列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朱文明 84535622-13

实验系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彭丽萍 52090355

编辑出版系列 出版社 翟 宇 83790569

卫生系列 中大医院 周 文 83272070

图书、档案系列 图书馆 陈 霞 52090326

教育管理系列 校机关党委 李 花 83792238,52090318

学生思政系列 学工部 孟 杰 52090280

幼教系列 幼儿园 陈育勤 83795153,83792263

财会、审计系列 财务处 范 扬 83795348

—13—

附件 4

职称申报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

网上数据维护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工作地点 联系电话

系统维护 张 焱 九龙湖金智楼 1 楼 52090048

人事处

张 婧

杨 莹

四牌楼五四楼 215 室

九龙湖行政楼 406、436 室

83792621

52090258

52090257

科研院 黄子珍 九龙湖行政楼 104 室 52091173

社会科学处 李建梅 四牌楼老图书馆 119 室 83793762

教务处 徐春宏 九龙湖教学 5 号楼 201 室 52090216

研究生院

顾海燕 四牌楼逸夫建筑馆 107 室 83792529

王晨曦 九龙湖纪忠楼 102 室 52090206

—14—

抄送: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委、办,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28 日印发

来源:交通学院·人事通知 · t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