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党委〔2026〕3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党委〔2026〕3 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
中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向学院各单位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管理办法》(机党委〔2026〕3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明确选聘条件、推荐考察和公示程序,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任期5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
机党委〔2026〕3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
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院基层治理体系,规范系主任聘任与管
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
任聘任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
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院内
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下属各系承担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
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单元。
主任是系建设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学院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
组成。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系主任需参加学院召开的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学
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学院与系之间的工作信息顺畅
衔接。如工作需要,可增设副系主任 1-2 名,在系主任领导
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系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行政管理与规划建设:统筹系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牵头制定系整体发展规
划及学科建设目标、方向和重点,推进内涵建设;制定系科
研发展规划,结合学科发展趋势与系实际情况,明确科研方
向与重点项目规划,推动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
(二)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教学质量建设,组织开展
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
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组织系内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提供申报指导与协调服务,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推动科研
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服务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学生培养与管理:负责系学生学业指导、科研创
新能力培养和就业创业指导,搭建培养平台,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
(四)资源与安全保障:统筹系设备、场地等资源的分
配与管理,保障系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正常运行;统筹安
全设施设备配置、维护,协助学院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落实,确保教学科研环境安
全。
(五)其他工作: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聘任方式
第五条 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群众公认、
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由学院在各系进行选聘。
第六条 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全心
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
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
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科学谋划,依法依
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密
切联系师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七)一般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
放宽。
第七条 选聘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学院党委根据系发展情况及工
作需要,综合分析研判,启动系主任选拔任用工作。
(二)民主推荐。学院党政领导(含党委委员)、学院
学术组织负责人、所在系正高职称教师均可推荐,个人可自
荐。
(三)资格审查及考察人选确定。学院党委对推荐和报
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
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制定考察方案,依据选拔任
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
方面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参加谈话考察的范围是:学院党委委员、系党支部书记、教
师代表等;考察组全面、客观地写出考察材料。
(五)讨论决定。学院根据有关议事规则,召开党委会,
研究确定系主任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发布为期五个工作日
的公示。
(六)发文任命。经公示无疑议,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拟任
人选进行任前谈话,谈话后发文任命。
第八条 系主任任期为 5 年,系主任换届与学院行政班子
换届同步。系主任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续任。同
一岗位上连续任职达两个任期(十年)的,不再作为同一岗
位提名人选。
第九条 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健康等原因可按
程序中途调整、补充或免职。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的原则,
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 系主任考核内容:
(一)工作实绩: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行政管理等核心任务完成情况;安全制度执行、安全隐患整
改、安全应急处置等核心任务完成情况;
(二)协作成效:配合系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建和思想政
治工作、落实师德师风要求、营造良好系风学风等情况;
(三)个人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工作
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二条 学院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工作实际,进
行综合分析,确定考核等次。
(一)日常考核:学院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听取汇报、
谈心谈话等方式,记录系主任的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系主任向学院进行年度述职,汇报本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被考核
人数的 30%。
第十四条 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系主任,经学院
研究可给予表彰、酌情列为后备干部。
第十五条 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系主任,学院
党委将结合考察情况与工作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
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学院有关规定
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通知公告 · me.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