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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通知公告·· 2026-04-15AI 评分30

机党委〔2026〕3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党委〔2026〕3 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

AI 导读

中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向学院各单位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管理办法》(机党委〔2026〕3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明确选聘条件、推荐考察和公示程序,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任期5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

正文

机党委〔2026〕3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

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院基层治理体系,规范系主任聘任与管

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

任聘任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

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院内

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下属各系承担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

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单元。

主任是系建设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学院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

组成。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系主任需参加学院召开的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学

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学院与系之间的工作信息顺畅

衔接。如工作需要,可增设副系主任 1-2 名,在系主任领导

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系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行政管理与规划建设:统筹系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牵头制定系整体发展规

划及学科建设目标、方向和重点,推进内涵建设;制定系科

研发展规划,结合学科发展趋势与系实际情况,明确科研方

向与重点项目规划,推动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

(二)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教学质量建设,组织开展

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

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组织系内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提供申报指导与协调服务,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推动科研

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服务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学生培养与管理:负责系学生学业指导、科研创

新能力培养和就业创业指导,搭建培养平台,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

(四)资源与安全保障:统筹系设备、场地等资源的分

配与管理,保障系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正常运行;统筹安

全设施设备配置、维护,协助学院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落实,确保教学科研环境安

全。

(五)其他工作: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聘任方式

第五条 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群众公认、

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由学院在各系进行选聘。

第六条 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全心

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

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

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科学谋划,依法依

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密

切联系师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七)一般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

放宽。

第七条 选聘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学院党委根据系发展情况及工

作需要,综合分析研判,启动系主任选拔任用工作。

(二)民主推荐。学院党政领导(含党委委员)、学院

学术组织负责人、所在系正高职称教师均可推荐,个人可自

荐。

(三)资格审查及考察人选确定。学院党委对推荐和报

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

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制定考察方案,依据选拔任

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

方面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参加谈话考察的范围是:学院党委委员、系党支部书记、教

师代表等;考察组全面、客观地写出考察材料。

(五)讨论决定。学院根据有关议事规则,召开党委会,

研究确定系主任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发布为期五个工作日

的公示。

(六)发文任命。经公示无疑议,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拟任

人选进行任前谈话,谈话后发文任命。

第八条 系主任任期为 5 年,系主任换届与学院行政班子

换届同步。系主任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续任。同

一岗位上连续任职达两个任期(十年)的,不再作为同一岗

位提名人选。

第九条 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健康等原因可按

程序中途调整、补充或免职。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的原则,

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 系主任考核内容:

(一)工作实绩: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行政管理等核心任务完成情况;安全制度执行、安全隐患整

改、安全应急处置等核心任务完成情况;

(二)协作成效:配合系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建和思想政

治工作、落实师德师风要求、营造良好系风学风等情况;

(三)个人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工作

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二条 学院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工作实际,进

行综合分析,确定考核等次。

(一)日常考核:学院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听取汇报、

谈心谈话等方式,记录系主任的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系主任向学院进行年度述职,汇报本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被考核

人数的 30%。

第十四条 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系主任,经学院

研究可给予表彰、酌情列为后备干部。

第十五条 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系主任,学院

党委将结合考察情况与工作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

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学院有关规定

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通知公告 · me.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