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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学院·人才培养·· 2026-01-07AI 评分70

新生学院发布2025级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电气工程)类分流方案

2025级大类分流方案-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电气工程)

AI 导读

新生学院发布2025级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电气工程)类分流方案,面向该大类学生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开展专业分流。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动载运工程的分流比例分别为46.52%、13.19%、34.43%、5.86%,表中报到人数210人仅供参考,并非实际分流人数。

正文

2 0 2 5 级 工科试验班( 智慧能源与电气工程) 类

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各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相关负责人

秘 书:各学院教务秘书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称 报到

人数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分

流人数

比例

分流时间

智慧能源与

电气工程类 210

能源与环境 能源与动力工程 46.52%

第一学年

春季学期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3.19%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4.43%

电动载运工程 5.86%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种类型学生的分流方案:两种类型学生

一同分流,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原则上按

各专业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专业。上述报到人数 210 人中,含 5 位民族

生、5 位港澳台。

备注:

1. 请大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种类型学生的分流

细则。如无,也请在细则中明确指出两类学生与普通类学生一同分流,无

单独分流方案。

2.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 2025 级新生(不包括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进入相关

专业的学生)及上一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人数。报到人

数仅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3. 各专业分流人数比例制定时应综合考虑社会需要、学校和学院学科发展需要、

师资力量、自身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等因素。同一大类各专业分流人数比

例之和为 100%。

三、纳入课程成绩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B85M0020 军训 2.0

B07M1052 工科数学分析 I 5.0

B07M2042 线性代数 3.5

B15M00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B15M0070 形势与政策(1) 0.25

B18M0010 体育 I 0.5

BG4L0070 人工智能通识导论 1.0

BXS14000 批判性思维 0.5

BXS99030 程序设计实践 A(I) 2.0

B17M0260 通用英语 A 2.0

二选一

B17M0270 通用英语 B 2.0

备注:

1. 分流课程成绩计算时,请以以上所列课程为准。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如民

族班等)成绩乘以 0.8 系数后,再计算首修课程平均分。

2. 因私(含生病)缓考及未修的课程原则上以 0 分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因公或

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经

所在大类分流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对应课程可不纳入学分

绩点计算。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科研与社会实践,综合测评成绩包括课程成绩、荣誉

表彰和学术创新三部分。

1. 综合测评成绩计分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A+荣誉表彰*B+学术创新*C

A= 90 % ; B= 5 % ; C= 5 % (其中 A≥80%)

说明:

(1)课程成绩即“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累加相应课程成

绩乘以课程学分得到总课程分,总课程分除以课程总学分,得到“首修课程加

权平均分”。

(2)综合测评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其中荣誉表彰和学术创新认定时

间范围原则上从学生入学报到起到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止。

2. 荣誉表彰计分办法

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可获得相应加分,对于同一荣誉表彰获得不

同级别的情况,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同荣誉表彰之间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

以 100 分为满分。

所获荣誉包括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表 1 荣誉分类及对应分值

等级 国家级荣誉 省部级荣誉 校级荣誉

分值 20 10 5

3. 学术创新计分办法

Ⅰ.学术竞赛类

表 2 学术竞赛分类及对应分值

等

级

国际、国

家级特等

奖

国际、国

家级一等

奖

国际、国家

级二等奖或

省级特等奖、

一等奖

国际、国家

级三等奖或

省级二等奖

或校级一等

奖

国际、国家

级优秀奖或

省级三等奖

或校级二、

三等奖

分值 40 30 20 10 5

说明:

(1)竞赛需与大类学科相关,原则上需已列入学生课外研学系统(以下简称

SRTP 系统),相应等级以教务处认定的等级为准。

(2)多人组队参赛的,按教务处系统中约定的贡献比例计分,未有约定的按参

与总人数平均分配。

(3)此得分项 50 分封顶。

Ⅱ.科研实践类

表 3 科研实践类对应分值

类别 级别 分值 备注

期刊论文

被 SCI、SSCI、CSSCI

收录的与本大类相关的期

刊

40

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

者的,根据作者排序

进行分配(见说明)

被 EI、CSSCI 扩展版收录

的与本大类相关的期刊 30

其他国内核心期刊 20

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40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20

SRTP 项目

国家级 20 需为项目负责人,参

与人不加分省级 15

校级 10

说明:

(1)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应为“东南大学”,论文内容需与大类相关;若论文已

正式录用但并未见刊,分值乘以 0.8 系数。

(2)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单位应为东南大学,专利内容需与大类相关;若为受理

专利,分值乘以 0.5 系数。

(3)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则根据作者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指导导师

不计入作者总数和排序)。

一位作者:100%;二位作者:60%、40%;三位作者:50%、30%、20%;四位

作者及以上:50%、30%、15%、5%(只计前四位)。

(4) 此得分项 50 分封顶。

4、排名原则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测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

按课程成绩排名,课程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工科数学分析Ⅰ、

线性代数、程序设计实践 A(Ⅰ)。即课程成绩相同时,先看工科数学分析Ⅰ;

若工科数学分析Ⅰ分值相同,则看线性代数,依此类推。

五、录取原则和步骤

各专业在接收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

业接收人数上限时,按照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

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

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

低确定。以此类推。

签字:

盖章:

来源:新生学院·人才培养 · xsxy.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