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发布《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东大网安政发〔2019〕3号),规范研究生招生。办法适用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博士与工程博士),在研究生院统一领导下执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与录取、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分别按当年工作细则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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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南 大 学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学 院 文 件
东大网安政发〔2019〕3 号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的规范性,保证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研究生招生,包括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博士与工程博士)。
第三条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
各类研究生招生指标及规定,各类导师各类研究生的年度招
生指标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仅在网络空间安全 1 个一级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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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学院优先保证其研究生招生名额。如有多余招生指标时,
可用于其他跨学科导师的研究生招生。
第五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与录取工作按照当年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执行。
第 六 条 全 国 统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阶 段 的 工 作 按 照 当 年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第七条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按照当年《网络空间安全
学院学术或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9 年 6 月 28 日
(主动公开)
抄送: 学院各学术单位、各位老师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9 年 6 月 28 日印发
来源: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招生信息 · cyber.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