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发〔2025〕304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南大学以校发〔2025〕304号部署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覆盖全校涉及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或场所,重点核查高风险实验室和新投入使用场所。各单位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送材料,2026年1月5日-9日学校抽查复核,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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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25〕304 号
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期末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石,关乎
师生的生命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
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 (教技函〔2019〕36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
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 号),以及《东南大学实验室技术
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22〕119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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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深入地排查并消除潜在的安全
隐患,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
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
见》等文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引领,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严格
恪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核心原则,
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着力构建
权责明晰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针对实验室安全领域,牢固树
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意识,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力保障
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或场所,重点检查高
风险实验室、新投入使用场所。
(二)检查内容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
(附件 1),聚焦以下维度:
1. 责任体系与制度
安全责任体系覆盖情况;安全责任书更新与执行情况;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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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及应急预案完备性。
2. 准入与培训
人员、项目、场所准入机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实与考核
情况。
3. 风险管控
危险源识别与分级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情况。
4. 应急与保障
应急设施配备与维护情况;环境卫生常态化达标情况。
5. 生物安全
学校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针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院系,
组织了实验室生物安全“体检帮扶”专项工作。本次检查将核查
相关院系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整改要求的情况,包括: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备性;岗位责任与分工情况;危险源与隐患
管控措施;条件建设与日常运维;安全培训考核与安全文档建设。
6. 用电安全
设备选型适配情况;供电安全配置情况;设备外观与运行性
能;内部部件与安全部件有效性;寿命维护校准情况;线路布线
规范与性能检测。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1. 各单位按照检查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及相关
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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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2. 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 2)与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各二级单位安全
资料汇总表》(附件 3),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
设备管理处。
(二)学校检查复核阶段(2026 年 1 月 5 日-9 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关
注各单位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或能够立整立改却未及
时纠正的问题,或不能立整立改但未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方案的问
题,检查完毕后向各抽查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
(三)整改提升阶段(自学校检查复核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及学校检查复核两个阶段发现的隐患
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隐患整改工作。逐条做好整改记录,能够立
整立改的隐患快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
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定期跟进,做到所有
隐患闭环管理。各单位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
患整改报告》(附件 4)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此次安全
检查工作推进不彻底,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者将在全校范围内进
行通报,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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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九龙湖校区后勤公寓楼 509,
52091627;四牌楼校区微波楼 504,83792703),电子版发送至
sycl@pub.se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二级
单位安全资料汇总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东南大学
2025 年 12 月 19 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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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
团委。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 19 日印发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公告 · sb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