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管理规定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马院〔2021〕2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教学、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和论文答辩要求。硕士开题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博士开题在第四学期内(5月份)进行;硕士预答辩后有3周左右修改,4月由学院组织查重(不高于15%),博士须经导师认可且查重不高于15%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
马院〔2021〕2 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20 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校
发【2014】9 号)《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试
行)的通知》和(校发【2013】53 号)《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
学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强化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宏观设计、
过程监控、效果追踪,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培养的实际工
作,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制定此规范。
一、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
(一)任课教师资格
2020 年 6 月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修订
了新的硕士和博士培养方案。新的培养方案增加了新的课程,
调整了学分。在任课教师资格上,学院规定如下:
1、硕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
本校教师担任;若为讲师,则需要具有博士学位。
2、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由具有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
校教师担任;若为副教授,则需具有博士学位。
3、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主讲研究生课程不宜超过二门(4
学分),每学年任课总课程数不超过四门(或 8 学分),需要任
教更多课程时由院学科组审议报学位分委会、研究生院审核批
准,但单个学期不能超过四门(或 8 学分)。
(二)授课时间
学位课教学的面授时间不宜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
课教学的面授时间不宜少于总学时的二分之一。研究生课程在
开课期间不得中途停课,如确有特殊困难,停课须经研究生院
批准。
(三)授课地点
由教务秘书提前在系统里排好课。一经排定具体上课地点,
不得随意变动,确需更改,需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报研究生
院及教学督导备案,并由任课教师通知上课学生。
(四)考核方式
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以考试为主,其余课程可以考查或论
文、大作业等形式考核。
1、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为依据,把握好试卷
的覆盖面及难易程度,试卷不可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
过的试题,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它允
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到的内容。
2、以论文或大作业为考核方式的课程必须填写《研究生课
程考试成绩单(试卷封面)》。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提交的课程
论文认真批阅,并在试卷封面写详细评语;发现抄袭现象严重
的,退回重写,并在研究生管理环节严肃处理。
3、评定研究生考核成绩时,一律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核成
绩以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为主,亦应适当考虑平时的学习情况。
4、以论文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教师对于其中的疑似抄袭论
文,可要求研究生秘书协助进行论文查重,查重未通过的学生
不予通过该门课程考核,并记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日常
管理积分考核表》。
(五)成绩提交
1、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
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并提交,登录后的成绩单原件应于考试
(考查)后十天内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大型作业或做小论文、
读书报告需延期上报成绩的课程,事先经学院批准,可在下一
学期开学后二周内上网登录成绩。任课教师应当认真地评分,
成绩在网上提交或成绩单送交后不得要求更改。研究生教学秘
书将原始成绩单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交研究生院保存。
2、考试完毕后,试卷应随成绩单一起上交,公共课试卷由
任课教师交研究生院,专业课试卷由任课教师直接交学院研究
生教学教务秘书处,凡本院选课的应存于研究生业务档案袋内,
跨院选课的应保证试卷的交接,旁听生试卷交研究生院保存。
试卷在研究生离校后应至少保存三年。
(六)课程调整
1、任课教师应按照网上的排课时间上课,特殊原因必须调
整课程的,可由任课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代课、调课、停课等课
程调整。
2、调课程序: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栏目下
载《东南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调课申请表》,凡培养方案中列
出的学位课程,须将调课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备案,
其余课程的调课申请表经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院系研
究生教务秘书保存备案。课程调整结果由任课教师通知选修该
课程的研究生。因事暂停的课程,任课教师要事后找时间补上。
(七)教学监督及奖惩
1、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两
次,尤其重点关注学院新开的研究生课程、新上岗教师所开的
课程以及学生有反映的研究生课程。研究生督导每学期听课不
少于两次。学院领导与督导听课基本做到课程全覆盖。听课需
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事后交给秘书存档,
把课程的优缺点及建议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
2、重视研究生教学评价,每学期期末在学院层面组织研究
生就课程教学进行座谈,以完善改进教学质量。
3、对于教学优秀的教师及课程,推荐申报教改项目及奖教
金等。学院各类教学奖励评比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思政课专
项类别除外)中,研究生专业课及专业课教师推举的比例不少
于 30%。
4、对于教学评价较差、学生负面反馈较多的课程,学院将
认真调查研究,同时采取约谈、培训,甚至停课等措施,以保
证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八)课程思政与意识形态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严格做到马工程教材全覆盖、课程思
政全覆盖。积极培育并立项校内课程思政项目,以树立课程思
政的教学典型。积极探索研究生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
的有效方案。加强专业课程的意识形态监督,尤其对于全英文
课程的教材、授课内容、外籍授课教师等,加强意识形态审查。
二、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
(一)论文开题
1、开题程序
开题报告经专家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决议采取表决方式,
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研究生应在开题通
过后的一周内填写好《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表》
(一式两份),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一份送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
核归档(同时在网上点击确认),另一份自留备查。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从研究生教学
秘书网上审核通过的日期算起,硕士生至少半年后,博士生至
少一年后方可申请答辩;未通过者,在 1-2 个月内可补做开题
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
选办法》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
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提交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院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 1-2
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2、开题方式
研究生在选题、调研、上网检索及了解本学科研究前沿动
态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应在所在学科、专业范
围内公开报告及论证。研究生做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
组织工作由答辩秘书安排。
3、开题时间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完成,博士
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第四学期内(5 月份)进行,应至少提前一
周在网上提交开题申请,并经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
4、参加人员等要求
开题报告会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有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参加,
一般三至五人(要求:硕士生应邀请副教授及以上专家,若为
讲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应邀请教授及以上专家,副教
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二)中期考核
学院硕士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11-12 月份)完
成。学生在系统里下载填写中期考核表,并在考核表后附上 1
万字读书笔记(结合开题报告与论文文献综述撰写)。
博士的中期考核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在系统里下载填
写《博士生中期考核表》,撰写学位论文相关参考文献读书报告
(10000 字左右),撰写学位论文三级标题目录的当前完成情况,
每一章、节、目标题均须有 500 字内容概要。考核表内容以 PPT
形式在报告会上汇报。
考核完成后,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送交研究生院审核。
(三)预答辩
为严把论文质量关,学院对即将进行毕业答辩的硕士及博
士实行预答辩制度。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在第六学期开学初,即每年的 3 月
份。由秘书安排参加的导师人选、时间和地点,导师组成员对
每位学生的论文进一步提出修改建议。预答辩完成后,学生约
有 3 周左右时间修改, 4 月学院组织查重(不高于 15%))以
及送校盲审或院盲审。
博士研究生在其学位论文在得到导师认可,且研究生秘书
查重不高于 15%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参加的导师至少包括 5
位教授博导,学生本人现场 PPT 展示。评委投票决定是否通过
(3 票之上算通过)。预答辩表格由研究生秘书存档放在学生学
籍档案里。
(四)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程序
研究生应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
培养环节并提出答辩申请。通过审核后组织答辩会。程序如下:
(1)由学院邀请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主席主持会议,宣布
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
容(硕士生一般约 30 分钟,博士生一般约 50 分钟)。
(2)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3)休会,答辩委员会评议:
(4)由答辩主席主持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论文答辩,
是否建议授予硕(博)士学位,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论文修改后
重新答辩(表决票中的研究生专业、姓名及投票日期等由答辩委
员会秘书统一填写);
(5)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
(6)签署决议书。
(7)答辩委员会复会,主任委员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8)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会议结束(会议时间一般不
超过二小时为宜)。
2、学制及答辩时间
(1)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2.5 年,博士研究生
的学习年限为 3-4 年。从入学起在校最长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4
年、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6 年。
(2)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安排,硕士研究
生论文答辩应在开题报告完成半年后进行、博士研究生要求在
开题报告完成 1 年后进行,最长不得超过规定学制。
(3)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论文申请盲审前 3 个月进行预答辩。
(4)硕士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答辩者,学制为二年半
的可于每年 11 月份到培养办申请延期答辩,延长时间从学制结
束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方案规
定的时间内尚未答辩也可申请延期答辩,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具体要求见研究生手册。
3、 答辩地点
学校会议室、学院会议室或各系所会议室等适合开展答辩
的场所,具体由学科自定。
4、 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结果要求
(1)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答
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另设秘书一人。答辩
委员会成员应全部具有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由
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至少有一人,如答辩委员会中有两位
正高职称人员,则可不请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
术标准,态度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把好论文答辩
质量关与意识形态关。
(2)博士答辩委员由五至七人组成,答辩委员应是博导或
教授,其中二至三人应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中教授职称的
博士生指导教师人数应达五分之三(包括五分之三)以上。答
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应是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指导
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为本校讲师
及以上人员)。
(3)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授予
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
字后,报送分委会。
(4)答辩委员会对未通过的论文,应就是否在一年内加以
修改,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的决议,并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送分委会。如果答
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
(5)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
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
科硕士学位的,可以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分委会。
(6)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学位申请书、论文
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一并送分委会。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 年 4 月 13 日
(主动公开)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3 日印发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培养管理 · marxis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