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人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人事处要求教职工严格执行每日健康申报、配合入校查验,并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违规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须立即向所在街道社区和学校报告;出现“十大症状”等不符合入校条件情形时,须如实填报“健康申报”系统并暂不得进入校园。
近日,国内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南京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学
校疫情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
相关政策要求和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师生生命
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通知如下。
1、坚持全员上岗。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
排好教职工在线教学或入校到岗工作,履职尽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对
学生的关心关爱上。教职工应充分理解并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
政策要求,讲责任,勇担当,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格执行每日健康申报。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
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街道社区和学校报
告。教职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味嗅觉减退、腹泻、
流涕、鼻塞、结膜炎等“十大症状”及其他不符合入校条件情况的,须
如实在“健康申报”系统里填报,并及时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暂不得进入校园。
3、教职工在进入校园时须主动配合刷卡、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
卡查验等各项检查,工作期间尽量不出校门、不聚集。如出现异常情况,
所在单位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并报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
组。
4、教职工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防护意识,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活动,少流动、少接触、少聚集。非必要不离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
者报告的区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教职工,须严格按照属地
管理政策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
5、对隐瞒相关病情和旅居经历、不如实不及时进行健康申报、离宁
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有关部门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的,须按最新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
来源:交通学院·院务公告 · t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