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兼职导师管理办法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兼职导师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制定《兼职导师管理办法》,明确院外及校外教师兼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条件、权利、职责及遴选要求。兼职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一般每年3月份开展遴选,导师名单方可进入学院兼职导师序列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文号为东大网安政发〔2019〕2号。
—1—
东 南 大 学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学 院 文 件
东大网安政发〔2019〕2 号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兼职导师管理办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学 院 研 究 生 导 师 队 伍 建
设,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依托我校强势工科建设一流网络
空间安全学院,培养高层次网络空间安全人才,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兼职导师主要是指院外及校外申请
兼职担任我院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老师。
第三条兼职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能够对本学科专业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发挥积极作
—2—
用;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
过 55 岁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第四条兼职导师在聘任期内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兼职导
师”称号;
(二)对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研究生整体情况享有知情
权;
(三)参加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相关会议;
(四)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栏内署名。
第五条兼职导师的职责
(一)遵守师德规范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导师的规定;
(二)为研究生开设实践课程或讲座;
(三)为研究生的专业实习实践提供机会;
(四)对研究生予以学业、实践、论文指导;
(五)参加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答辩;
(六)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酬金。
第六条兼职导师遴选标准
(一)在学生培养期间,导师每年至少发表一篇具有“网
络空间安全学院(School of Cybe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署名的 EI 或 SCIE 检索的学术论文;
(二)所指导的我院研究生论文选题为网络空间安全方
—3—
向;
(三)在聘任期内如未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或《高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有关研究生导师的规定,所
指导学生出现学术不端等现象,学院可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
影响予以警示或解聘。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双选规定
研究生兼职导师按年度遴选,一般每年 3 月份开展遴选
工作,兼职导师通过学院遴选后,导师名单方可进入学院兼
职导师序列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八条本办法由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9 年 6 月 28 日
(主动公开)
抄送: 学院各学术单位、各位老师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9 年 6 月 28 日印发
来源: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招生就业 · cyber.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