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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通知公告·· 11 天前AI 评分59

建筑学院(含建筑研究所)发布2026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建筑学院(含建筑研究所)2026 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AI 导读

建筑学院(含建筑研究所)发布2026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条件、评奖名额和日程安排。申请者须于10月16日9:00-11:00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中大院111办公室乔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评奖名额不超过2名,10月21日14:00在 中大院207会议室公开答辩,申请人需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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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论文检索申请表.xlsx

建筑学院(含建筑研究所)

2026 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 2026 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

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

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

出。硕博连读生务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的前 25%。

2、近三年有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或是教材,排名前三。

3、近三年在 SCI/SSCI/A&HCI 或本学科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至

少一篇,如为第二作者则必须由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具体期刊按照《建筑学、城

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标准(2022 版)》的附

表 1 执行,特殊情况由学院专家评审组进行认定。

4、近三年在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中取得成绩。

1) 为主参加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前 3 名),并通过验收;

或为主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前 5 名),并通过验收;

2) 或国际性及全国性设计竞赛获奖,排序前 3 名,团体比赛不分排序;

3) 或国际性及全国性论文竞赛获奖者,只计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须导师

为第一作者;

4) 或省部级以上优秀设计工程奖获奖,只计排序前 5 名。

5、学院专家评审组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二)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和硕士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

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申

请考核生务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的前 25%。

2、近三年有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或是教材,排名前三。

3、近三年在 SCI/SSCI/A&HCI 或本学科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至

少一篇,如为第二作者则必须由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具体期刊按照《建筑学、城

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标准(2022 版)》的附

表 1 执行,特殊情况由学院专家评审组进行认定。

4、近三年在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中取得成绩:

1) 为主参加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前 3 名),并通过验收;

或为主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前 5 名),并通过验收;

2) 或国际性及全国性设计竞赛获奖,排序前 3 名,团体比赛不分排序;

3) 或国际性及全国性论文竞赛获奖者,只计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须导师

为第一作者;

4) 或省部级以上优秀设计工程奖获奖,只计排序前 5 名。

5、学院专家评审组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三、评奖名额

建筑学院(含建筑研究所)2026 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 2 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 月 14 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

布。

(二)10 月 16 日 9:00-11:00,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

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中大院 111

办公室乔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 月 21 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

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

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

名单,按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分和答辩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其中学业成绩占 20%,

科研成果占 50%,现场答辩占 30%。

公开答辩时间: 10 月 21 日(周三)下午 14:00 地点:中大院 207 会议室

要求:申请人请准备不超过 3 分钟的 PPT 介绍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

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83793033 邮箱:524874002@qq.com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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