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宣传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共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印发《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宣传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25〕5号),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以学院名义开设的宣传平台须依规管理,未经明确授权不得私设;新建平台须分级审批并“先批后建”,信息发布须“先审后发”,未通过年度审核的平台将暂停运行。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院发〔2025〕5 号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宣传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
强和优化新时代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切实落实党管媒体的基本原
则,全面提升二级学院宣传平台的创新能力、传播能力与公信力,
推动宣传平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构建系统化、全覆盖、高效
能的宣传工作体系,全面展现学院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
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卓越成效,弘扬学院特色文化,传播社
会正能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根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以及《教育
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
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宣传平台定义
本办法所涉及的学院宣传平台,是指以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
科学学院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发布与传播窗
口运行的各类宣传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
学院官方网站(域名:https://stat.seu.edu.cn/)、“东南大学统计
与数据科学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经学院审核认可
的线上宣传平台。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以学院名义开设的宣传平台,其建设、运营与管理均应严
格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禁止私设平台
任何个人在未获得学院明确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严禁以东
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的名义开设宣传平台。
第二章 平台申请与管理
第五条 工作原则与要求
学院宣传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遵循“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
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弘扬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大学精神,深入传播学院的优秀文化与育人
理念,切实维护学校和学院的良好声誉与社会形象,充分发挥宣
传平台的育人功能与价值引领作用。
第六条 负责人与管理团队
总平台第一负责人为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党委书记)。
各平台需组建专门的主要负责团队,针对各自平台特点,构建科
学合理、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涵盖信息审核发布流
程、团队组建与分工优化等方面。
第七条 归口管理职责
学院办公室承担各个宣传平台的归口管理工作,编辑负责东
南 大 学 统 计 与 数 据 科 学 学 院 官 方 网 站 ( 域 名 :
https://stat.seu.edu.cn/)、“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官方
微信公众号等学院核心官方平台。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宣传
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方向,负责宣传信息的集中发布、整体布局安
排,及时跟踪学院动态,对各个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考核评估,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直接管理责任人。
第八条 平台申请审批流程
学院对新申请建设的宣传平台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遵循
“先批后建”的规范流程。如系、教研室、实验室、赛事组委会、
学会、协会、研究会、学生会、社团等主体申请创建宣传平台,
需首先向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提交备案申请,经初步审核通过后,
获批后方可启动建设工作。整体审批流程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审查、团委宣传部提供具体指导。各平台的负
责人、直接责任人(管理员)以及登录账号信息等发生变动时,
必须在变动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院办报备。
第九条 年审分级管理
学院对宣传平台实施年审分级管理制度,未通过年度审核的
平台将暂停运行,直至完成整改并通过重新审核后,方可恢复运
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与管理
第十条 一体化平台与联动机制
构建学院宣传一体化平台,建立高效的宣传信息发布联动体
系。学院办公室作为学院新闻信息发布的核心管理部门,各宣传
平台应积极协同配合,服从统一管理与工作调度。按照统一的规
划和要求,充分发挥各自平台的独特优势,及时、准确地发布相
关信息,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实现理想的宣传矩阵传播效果。
第十一条 内容审查发布制度
严格落实宣传信息内容审查发布机制。学院直属党支部对信
息内容进行全面把关,各宣传平台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先审后
发”制度,平台所属团队对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无误后,由
直接责任人(管理员)负责发布,并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投稿审核流程
系、教研室、实验室、赛事组委会、学会、协会、研究会、
学生会、社团等学院相关团体若需在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
院官方网站(域名:https://stat.seu.edu.cn/)、“东南大学统计与
数据科学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学院官方平台发布信息,提供
方应首先对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阅,保证提交至团
委宣传部负责人的信息稿件质量可靠。学院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初
步审核后,提交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批,获批后由团委宣传部
编辑进行修改完善,经直属党支部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发
布。若已发布的官方平台内容需要修改,同样需经过直属党支部
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不良信息处置与保密机制
严格落实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和保密审查责任机制。各宣传平
台一经发现已发布存在政治性、导向性或其他不当内容的信息,
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删除、更正或封禁,并按规定及时
报告相关管理部门,防止不良影响扩大。同时,各平台须严格遵
守国家及学校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信息发布前的
保密审查责任,坚决杜绝任何涉密信息的发布与泄露,确保信息
安全与网络舆情可控。
第十四条 生效与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由学院直属党支部负责解释
说明。
中共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主动公开)
抄送:
东南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5 年 5 月 16 日印发
来源: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党建工作 · stat.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