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院发布2025级工科试验班(物质科学与生态)大类分流方案
2025级大类分流方案-工科试验班(物质科学与生态)
新生学院发布2025级工科试验班(物质科学与生态)类分流方案,分流时间为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方案明确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和化学的分流比例,并规定综合测评、排名及志愿优先录取办法,143人报到数仅供参考。原文:https://xsxy.seu.edu.cn/2026/0107/c57151a551560/page.htm
方案列明各专业分流比例、综合测评与录取顺序,2025级相关学生可据此准备春季学期分流和志愿填报。
2 0 2 5 级 工科试验班(物质科学与生态)类分流
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各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相关负责人
秘 书:各学院教务秘书
二、 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称 报到
人数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分流
人数比例 分流时间
工科试验
班(物质
科学与生
态)
143
能源与环境
学院 环境工程 14.36%
第一学年
春季学期
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46.96%
化学化工学
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3.81%
制药工程 13.81%
化学 11.06%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种类型学生的分流方案:两种类型学生
一同分流,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原则上按
各专业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专业。上述报到人数的 143 人中,含 3 位民
族生。
备注:
1.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 2025 级新生(不包括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进入相关
专业的学生)及上一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人数。报到人数仅
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2. 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由实际分流人数乘以专业分流人数比例后,按四舍五入
原则确定;如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无法确定接收人数,各专业计划接收人
数将视具体情况动态协调确定。同一大类各专业分流人数比例之和为 100%。
三、纳入课程成绩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B85M0020 军训 2
B07M1072 高等数学 I 5
B15M00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B15M0060 军事理论 2
B15M0070 形势与政策(1) 0.25
B18M0010 体育 I 0.5
B1920021 普通化学 2
B1920031 普通化学实验 1
B81M0070 工业系统认知 0.5
BXS00040 新生研讨课(GK4) 1
BXS00240 人工智能通识导论 1
BXS14000 批判性思维 0.5
BXS99050 程序设计实践 A(I) 2
B17M0260 通用英语 A 2 二选一
B17M0270 通用英语 B 2
备注:
1. 分流课程成绩计算时,请以以上所列课程为准。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如民
族班等)成绩乘以 0.8 系数后,再计算首修课程平均分。
2. 因私(含生病)缓考及未修的课程原则上以 0 分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因公或
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经
所在大类分流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对应课程可不纳入学分
绩点计算。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科研与社会实践,综合测评成绩包括课程成绩、荣誉
表彰和学术创新三部分。
1. 综合测评成绩计分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A+荣誉表彰*B+学术创新*C
A= 90 % ; B= 5 % ; C= 5 % (其中 A≥80%)
说明:
(1)课程成绩即“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累加相应课程成
绩乘以课程学分得到总课程分,总课程分除以课程总学分,得到“首修课程加
权平均分”。
(2)综合测评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其中荣誉表彰和学术创新认定时
间范围原则上从学生入学报到起到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止。
2. 荣誉表彰计分办法
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可获得相应加分,对于同一荣誉表彰获得不
同级别的情况,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同荣誉表彰之间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
以 100 分为满分。
所获荣誉包括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表 1 荣誉分类及对应分值
等级 国家级荣誉 省部级荣誉 校级荣誉
分值 20 10 5
3. 学术创新计分办法
Ⅰ.学术竞赛类
表 2 学术竞赛分类及对应分值
等级
国际、国
家级特等
奖
国际、国
家级一等
奖
国际、国家级
二等奖或省级
特等奖、一等
奖
国际、国家级
三等奖或省级
二等奖或校级
一等奖
国际、国家级
优秀奖或省级
三等奖或校级
二、三等奖
分值 40 30 20 10 5
说明:
(1)竞赛需与大类学科相关,原则上需已列入学生课外研学系统(以下简称 SRTP 系统),
相应等级以教务处认定的等级为准。
(2)多人组队参赛的,按教务处系统中约定的贡献比例计分,未有约定的按参与总人数平
均分配。
(3)此得分项 50 分封顶。
Ⅱ.科研实践类
表 3 科研实践类对应分值
类别 级别 分值 备注
期刊论文
被 SCI、SSCI、CSSCI
收录的与本大类相关的期刊 40 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
的,根据作者排序进行
分配(见说明)
被 EI、CSSCI 扩展版收录的与
本大类相关的期刊 30
其他国内核心期刊 20
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40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20
SRTP 项目
国家级 20 需为项目负责人,参与
人不加分省级 15
校级 10
说明:
(1)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应为“东南大学”,论文内容需与大类相关;若论文已正式录用但
并未见刊,分值乘以 0.8 系数。
(2)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单位应为东南大学,专利内容需与大类相关;若为受理专利,分值
乘以 0.5 系数。
(3)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则根据作者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指导导师不计入作者
总数和排序)。
一位作者:100%;二位作者:60%、40%;三位作者:50%、30%、20%;四位作者及以上:
50%、30%、15%、5%(只计前四位)。
(4)此得分项 50 分封顶。
4. 排名原则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测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
按课程成绩排名,课程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高等数学Ⅰ、普
通化学、程序设计实践 A(Ⅰ)。即课程成绩相同时,先看高等数学Ⅰ;若高等
数学Ⅰ分值相同,则看普通化学,依此类推。
五、录取原则和步骤
各专业在接收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
业接收人数上限时,按照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
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
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
低确定。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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