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印发校研生〔2020〕47号通知,明确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要求自2021年入学者开始执行,2018至2020年入学者参照执行。申请者须完成培养方案、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通过学院组织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同时取得符合标准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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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校研生〔2020〕47 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学位授予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 东 南 大 学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授 予 要
求》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经十五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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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⒈《东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
授予要求》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12 月 24 日
(依申请公开)
抄送: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12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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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东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
授予要求
(本要求自 2021 年入学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2018 至 2020 年入学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执行)
一、学位申请条件
1. 完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 完成不少于 18 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其中本专科轮转时间
不少于 12 个月,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
通过学院组织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3. 取得符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标准要求的科研成果;
4. 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二、临床能力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见《东南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三、科研成果要求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应取得
一定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学位申请者须提交满
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科研成果(除特别注明外,学位申请者必
须是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署名要求请参见《东南大学博士
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20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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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 SCIE/SSCI 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摘要、综述、
临床病例个案分析)一篇;
2、在 Medline 收录期刊或 EI/CSCD(核心版)源刊上发表
学术论文两篇(不含摘要、综述、临床病例个案分析);
3、在 Medline 收录期刊或 EI/CSCD(核心版)源刊上发表
学术论文一篇(不含摘要、综述、临床病例个案分析),同时
具备以下条件(A-C 任选其一):
A.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 5 位)、
二等奖(排名前 3 位)、三等奖(排名前 2 位),且有个人获
奖证书)】一项;
B.省医学科技奖或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学位申请者排
名在前 2 位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一项;
C.国家发明专利(需获得专利授权号,学位申请者为第
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位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
一项;
4、其它特殊情况:
为鼓励博士生潜心从事原创性、前沿性研究工作,取得突
破性、颠覆性科研成果,且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很高,由导师
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经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高
水平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核心创新成果进行集体评议,经投票
表决通过后,学位申请可不受上述成果要求限制。
来源:医学院·研究生培养 · med.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