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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资助心理·· 2025-09-21AI 评分62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

AI 导读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9月24日前,申请人须登录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如实提交信息并在线打印申请表;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需更新个人信息并选择“申请复核”。

正文

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

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做好我校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与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

发〔2019〕176 号)的具体要求,现开展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

难研究生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 2025 级研究生新

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

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 认定原则及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

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

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分为三

个等级:特别困难(一级),比较困难(二级)和一般困难(三级)。

三、 认定组织

各学院(系、所)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班

主任或辅导员代表等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各学院(系、所)认定

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审核工作。

各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的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 认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学生登录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如实填写并提交《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线打印后,提交班级认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对于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选择“申请复核”,更新个人信

息,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定 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

评议,学院(系、所)认定工作组审核民主评议结果,认定结果在学

院内公示。

(三)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核准、汇总信息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

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建档备案 研究生院将认定结果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

息系统。各学院(系、所)将本单位《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申请表》装订成册,建档备案。

五、 时间安排

1.9 月 24 日前,申请人在线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

并在线打印《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10 月 15 日前,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工作组审

核、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签章后的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 1)

电子版发彭老师 OA,纸质版交到研究生管理办。上述申请表无需提

交,由学院保存备查。

3.10 月 20 日前,研究生院核准、汇总信息,报学校批准,并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认定结果。

六、 工作要求

1.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信息。自 2019 年秋学期起,申请人不用

提供由乡、镇、街道或教育局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但是

涉及到特殊困难类型情况的(例如: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需

要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系、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开展认定工作,每

年应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研究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

访等方式核实情况。

3.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

时去除信息。

七、 联系方式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彭老师 025-83795966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资助心理 · radio.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