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5级建筑类分流方案
2025级建筑类分流方案
建筑学院将在大一春季学期结束前对2025级全体新生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依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流志愿须通过大类分流系统填报,提交后不可修改;某专业申请人数不足5人(含5人)时,该专业暂缓开设,并启动线下二次志愿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志愿或未按要求完成填报的学生将视同服从统一调剂,分流名单由学院在春季学期结束前公示并上报教务处。
2025级全体新生需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填报专业志愿,提交后不可修改,未按要求完成将视同服从统一调剂。
2025 级 建筑 类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宋亚程
副组长:张豪裕
成 员:唐 芃 陈晓东 李 哲 黄旭升 史 宜 徐 宁 吴洁莹
秘 书:严 钰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分流时间:建筑学院 2025 级新生按建筑类(不分专业)进行招
生。新生入学后,在大一春季学期结束前进行分流。
1.分流原则
按专业志愿。
2.分流方法
(1)分流对象。2025 级全体新生依据个人志愿分流后进入专业
方向学习。休学后复学至 2025 级的学生,休学前有明确专业的,不
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在该专业学习。
(2)分流志愿。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结合个人意愿确定专业
方向,并填报分流志愿。若某专业申请人数不足 5 人(含 5 人),
该专业暂缓开设,已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重新填报其它专业志愿。
3.分流程序
(1)春季学期学院组织宣传动员,向全体学生宣讲分流办法,
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各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2)春季学期末,组织学生通过大类分流系统填报志愿。志愿
提交后不可修改,若某专业申请人数不足 5 人,学院启动线下二次志
愿填报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志愿,或未按要求完成填报的学生,
将视同服从统一调剂。
(3)专业分流录取:按照“按专业志愿”分流原则,依据学生填
报的志愿进行分流,学生进入其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学习。
(4)春季学期结束前,学院公示分流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4. 其他
如学校有新的文件与本办法具体条款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学院调整本实施办法。
来源:建筑学院·通知公告 · arch.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