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2024-03-20AI 评分56
院政字〔2024〕2号明确化学化工学院取消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博士申请学位专利特别要求
院政字〔2024〕2号关于化学化工学院调整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的...
AI 导读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即日起取消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2018级及2018年以后入学学术博士申请学位时的专利特别要求。调整方案经2023年第五次材料化工分委会讨论、2024年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后获批。院政字〔2024〕2号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原文见 https://chem.seu.edu.cn/2024/0320/c34264a484528/page.htm。
正文
东 南 大 学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院政字〔2024〕2 号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调整化学工程与技术、化
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
标准的说明
针对化学化工学院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学术博士,现
行学位授予标准参照《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
标准(2018 版)》,执行其中对于专利要求为:“每位学术博士必
须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一件”。
根据近年学校专利的政策变动,同时也参考了几所兄弟院校的
博士毕业标准,我院拟取消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的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申请专利的特别要
求。
本次调整方案经 2023 年第五次材料化工分委会讨论后,报送校
学位委员会,经 2024 年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同意批准该调整
方案。
即日起,化学化工学院取消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的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申请专利的特
别要求。
特此说明。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 年 3 月 15 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