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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2024-03-20AI 评分56

院政字〔2024〕2号明确化学化工学院取消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博士申请学位专利特别要求

院政字〔2024〕2号关于化学化工学院调整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的...

AI 导读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即日起取消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2018级及2018年以后入学学术博士申请学位时的专利特别要求。调整方案经2023年第五次材料化工分委会讨论、2024年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后获批。院政字〔2024〕2号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原文见 https://chem.seu.edu.cn/2024/0320/c34264a484528/page.htm。

正文

东 南 大 学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院政字〔2024〕2 号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调整化学工程与技术、化

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

标准的说明

针对化学化工学院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学术博士,现

行学位授予标准参照《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

标准(2018 版)》,执行其中对于专利要求为:“每位学术博士必

须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一件”。

根据近年学校专利的政策变动,同时也参考了几所兄弟院校的

博士毕业标准,我院拟取消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的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申请专利的特别要

求。

本次调整方案经 2023 年第五次材料化工分委会讨论后,报送校

学位委员会,经 2024 年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同意批准该调整

方案。

即日起,化学化工学院取消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 2018

级及 2018 年以后入学的的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申请专利的特

别要求。

特此说明。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 年 3 月 15 日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学位授予 · chem.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