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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招生信息·· 2022-09-13AI 评分23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AI 导读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明确2023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核对象包括符合年龄要求的校内专职导师、校外兼职导师,9月13日前须通过“导师年审”系统申请,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9月20日前审核并提交通过名单,研究生院9月30日前复核,未通过者可提交书面材料申诉。

正文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 2023 级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要求,综合考虑我院学科特点及水平、发展目标及需求、研究生培养质量、教师

学术水平及科研需求、师德师风及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等情况,制定本院研究生导

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一、审核范围

2023 年 8 月 1 日之前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停止招生年龄限制(以人事处确定

的退休年龄为参考,硕士生导师招生年龄减 3 年、博士生导师招生年龄减 4 年)、

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且拟申请招收 2023 级研究生的导师,包括校内专职导师(人

事关系在东南大学)和校外兼职导师(人事关系不在东南大学)。

2022 年 8 月 1 日前年满 56 周岁的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出生日期

1966 年 8 月 1 日前)资格的年度审核,由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协同开展工作。

人事处参与 56 岁以上(含)正高级职称博导的资格年审,根据参审博导近几年

的教学科研活跃程度和学术研究情况,对其退休年龄进行预测,综合研判确定博

导停招年龄。

二、审核内容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导师应在研究生培养周期内具有适合拟招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研究项

目或课题,具备研究生开展相关研究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

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向研究生按时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2 原则上,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近 3 年应有主持在研纵向项目;

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近 3 年应有主持行业或企业委托的在研横向项

目,或与企业共同承担在研纵向项目。对于团队式指导方式,导师作为团队重要

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可支配的经费数量仅满足如下情形才予以认可:国家自然

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100 万以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不含子课题)和 100

万以上技装项目这三类项目的项目成员前 3 名,且经费需有项目负责人明确的申

请导师可用经费数量说明。

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生导师

① 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目前正在主持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项

目。

② 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硕士生课题

研究和培养需要,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足额发放助研

津贴。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10 万。

③ 学术成果要求: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以第

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已发表被 SCI 收录论文 1 篇,或 EI 收录论

文 2 篇);b)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 1、二等奖排

名前 2、一等奖排名前 3,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 4、一等奖排名前 5)。

(2)博士生导师

① 在研项目或课题要求: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一

项重点科研项目(参见附录:博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② 可支配经费数量要求: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博士生课题

研究和培养需要,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足额发放助研

津贴。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20 万。

③ 学术成果要求: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以第

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已发表被 SCI 收录论文 2 篇,JCR 分区表

中 Q1 的期刊论文 1 篇可等效为 2 篇 SCI 论文);b)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 1、二等奖排名前 2、一等奖排名前 3,国家级二等奖

排名前 4、一等奖排名前 5)。

注:兼职导师另需参照《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兼职导师管理办法》执行。

3. 导师可支配经费应与导师目前指导研究生总数和拟招收研究生人数挂

钩。

4.原则上,只具备招收一名博士生资格的博导,同一年不得跨两个学院或

跨两个学科(包括学博和专博)招收博士生,只能二选一。

5.导师每年应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不能保证的导师,

一般不能单独招生,只能作为副导师共同指导,并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

加以说明。

6.对于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经认定导师资格后的三年内,在年审基本条件

(主要指项目和经费)方面可适当放宽。对于在本次年审工作结束后学校引进的

高端人才,经认定导师资格后,可同意其招收研究生。

7.校外兼职导师申请招生,在满足学院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的前提

下,须与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校内专职导师组成团队申请联合招

生与指导,并承诺为所招收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

行全面指导责任。原则上,只有国家急需、我校重点发展且师资相对缺乏的学科

方向的校外兼职导师或对我校学科发展意义贡献重大的专家,经学校认定后方

可列入招生目录招生,其他校外兼职导师一般只能作为副导师与校内合作导师

共同指导,并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里加以说明。其中,在我校拥有符合学

院基本条件的在研项目和可支配经费的校外兼职博导,一般每年可最多招收 1

名博士生。

(二)负面清单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 2023 年度

研究生招生资格。

1.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近 3 年内出现

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问题。

2. 近 3 年内有违纪处分记录。

3. 导师所指导博士生学位论文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抽

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自下一年度起暂停博士招生资格 2 年。导

师所指导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在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的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

题学位论文”,自下一年度起暂停硕士招生资格 2 年。

4. 上一年度年终考核进入不合格名单。

5. 当年度出现研究生重大人身事故且导师负有一定责任。

6. 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学院应重点考察,确属导师教学科研工

作不到位或研究生培养工作不到位的,应调减其相应类别研究生 2023 年招生

指标,或暂停其招收相应类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1.所指导的全日制研究生中,超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超过 7 年、博士研

究生超过 6 年,硕士研究生超过 4 年)学生数量较多,原则上超最长学习年

限研究生总数(包括硕士、博士)达到 3 个以上(含)。

2. 原则上上一年度年终考核位于本学院后 10%。

3. 出现多名学生申请更换导师。

4. 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出现第三次抽盲。

5. 未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向研究生按时

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三、工作程序

9 月 9 日前学院修订完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报送研究

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9 月 13 日前,符合学校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规

定的导师,可通过“导师年审”系统提出招收 2023 级研究生的申请,无故不在

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23 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9 月 20 日前,各学院审核导师申请信息,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在系统中提

交研究生院复核,同时通知导师在系统中查看学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

如有申诉,须提供书面材料给学院复议。

9 月 30 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进行复核。导师可在系统中查

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提供书面材料给研究生院复议。

附录:博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

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2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6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7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8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9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

中为课题负责人)

1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13 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

责人)

14 承担国家级子课题项目经费超过 200 万(含间接经费)

15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各局、各军兵种装备部、后勤等下达的科研项

目

16 中央军委科技委各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17 装备预研教育部联合基金项目

18 国防科工局各司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19 500 万以上横向委托开发项目

20 其他由科研院或社科处审核确认的重大科研项目

来源: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招生信息 · cyber.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