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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 2026-09-21AI 评分73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

AI 导读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认定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9 月 24 日前,学生须登录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提交信息、在线打印《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交给班级认定小组;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只需点击“申请复核”更新信息。

正文

关于开展 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

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推进

研究生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

176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开展 2026-2027 学年家

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是指学校对提出参加家庭经

济困难认定申请的研究生,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认定分析方

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

研究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工作。家庭经

济困难研究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

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本次认定工作对象是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 2026 级新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

平;坚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

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

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组织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

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研究生院负责认定的组织、协调

和审批工作;学生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

和审核工作;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

议工作。学生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

书记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

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

学生代表等组成。

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它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

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它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

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联

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

家庭子女等。原则上,这9类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的全日

制非在职研究生应评尽评,且应评定为一级困难生。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它主要指校园地

和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

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它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它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

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它主要包括

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五、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等级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有一级、二级和三级等

三个等级。

一级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

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级是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

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

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三级是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

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六、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程序

(一)提前通知

研究生院通过校园信息门户OA系统发布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同时把工作通知挂在研究生院主页。

学院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全体研究生。

(二)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如实填写并提交《东南大学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线打印后提交班级认定小组

进行民主评议。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只需点击

“申请复核”按钮,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三) 评议审核

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学

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不

同等级困难研究生名单。

学生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年级(专业或班

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研究生名单,并把审核结果在东

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中 “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板块进行填报。研究生院及时审批认定结果。

(四)结果公示

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

研究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

果的异议。公示时,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五)建档备案

各学院将本单位研究生《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申请表》整理归档。研究生院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名单信息,并及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七、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时间安排

(一)9 月 24 日前,研究生在线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信息填报,并打印《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10 月 12 日前,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对进行民主评

议,认定工作组完成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10 月 15 日前,学院将签章后的家庭经济困难研

究生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 1)送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扫

描版发研究生院彭老师 OA 系统邮箱。

八、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

(二)各学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开展家庭经

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工作,随时关注学

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动,及时进行动态评估,准确调整家庭

经济困难等级,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各学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

理,认定过程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四)认定过程要求学生诚实守信,对所填信息的真实

性负责。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

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

资金。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彭老师,联系电话 025-

52096132。

附件:

1. 2026 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信息汇总表

2. 2026 年秋季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名单(截止

2026 年 9 月 16 日,供参考,不外传)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 年 9 月 16 日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 · radio.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