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校发〔2026〕41号)
校发〔2026〕41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南大学将在全校涉及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或场所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单位须于2026 年 3 月 27 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附件2、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须于2026 年 4 月 17 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 sycl@pub.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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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26〕41 号
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全面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战略部署,严格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
〔2019〕3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
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 号),以及《东
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22〕119 号)等文件
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
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2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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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单位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刻把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
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优先原则。严格践行“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时刻紧绷安全红线,
纵深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与安全教育培训,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
运行。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或场所。
(二)检查内容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
(附件 1),聚焦以下维度:
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全面覆盖且动态更新,
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并及时更新。
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教育培训: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是否落实到位,人员
准入考试是否严格执行。
准入管理:实验室安全人员准入、项目准入和场所准入是否
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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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控:实验室各项危险源(特别是危化品、气瓶、辐
射源等)是否精准识别、分级分类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清理过期、
成分不明、长期闲置及废弃的试剂,清退多余空瓶或闲置不用气
瓶。
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应急与环境:实验室应急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环境卫生
是否达标及常态化落实。
日常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是否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实验过
程有人值守等。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6 年 3 月 27 日之前)
1. 各单位按照检查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及相关
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风险
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2. 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 2)与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二级单位安全资料汇
总表》(附件 3),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
理处。
(二)学校检查复核阶段(2026 年 3 月 30 日-4 月 3 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关
注各单位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或能够立整立改却未及
时纠正的问题,或不能立整立改但未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方案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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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检查完毕后向各抽查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
(三)整改提升阶段(自学校检查复核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及学校检查复核两个阶段发现的隐患
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隐患整改工作。逐条做好整改记录,能够立
整立改的隐患快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
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定期跟进,做到所有
隐患闭环管理。各单位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
患整改报告》(附件 4)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此次安全
检查工作推进不彻底,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者将在全校范围内进
行通报,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九龙湖校区后勤公寓楼 509,
52091627;四牌楼校区微波楼 504,83792703),电子版发送至
sycl@pub.seu.edu.cn。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
2.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二级
单位安全资料汇总表
4.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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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
2026 年 3 月 17 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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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6 年 3 月 17 日印发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知公告 · sbc.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