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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劳务费增值税代扣代缴安排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10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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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2026年10月28日,东南大学财务处发布校财字〔2026〕5号通知,明确校外人员劳务费增值税代扣代缴及近期工作安排。自2026年11月1日起,学校向境内自然人发放符合规定的劳务费时,将依法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通知还要求,2026年10月及以前已发生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和往期相关退单,须于11月6日前完成酬金预约并交单;11月7日,系统将关闭酬金预约。目前新政实施时间及单据处理期限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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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8日
新政11月1日起实施,往期单据须于11月6日前预约交单,11月7日关闭预约。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8日
- 吴健雄·通知公告东南大学财务处关于校外人员劳务费增值税代扣代缴新政及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校财字〔2026〕5号)
东南大学财务处通知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学校向境内自然人发放符合规定的劳务费时,将依法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026年10月及以前已发生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和往期相关退单,须于11月6日前完成酬金预约并交单,11月7日系统将关闭酬金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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